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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林慧出事变成植物人后,苏立群就再没在家里的餐桌上见到过这道清爽鲜美的泡椒凤爪。没想到儿子回国后,岳母居然又做了它。同样是红红绿绿的蔬菜片与白白胖胖的鸡爪泡在一起,光是看起来就让人特别有食欲。
苏立群在餐桌边坐下后,也拿起筷子吃起了凤爪,只咬一口他就说:“咦,妈,您做的泡椒凤爪跟慧慧以前做的完全就是一个味道呢。”
女儿的奇特经历,已经让何玉芳速成为一名说谎高手。老太太脸不改色心不跳地说:“那是,因为我会做这个就是慧慧以前教我的。”
苏立群情不自禁地又无声叹息:要说林慧做菜的手艺真是没话说。不只是这道泡椒凤爪,还有她焖的红烧肉;炸的暴盐带鱼;烧的糖醋小排;蒸的雪菜黄鱼……那一手家常菜实在做得比很多饭店的厨师还要好,可惜现在再也吃不上了!唉!都怪自己太作,结果把这么贤惠的老婆给作没了。
三斤泡椒凤爪在一天时间里就被苏昊啃光了,下午的时候他又打电话找桑小桐撒着娇要。
“小妈妈,凤爪一天就被我啃光了,现在强烈要求补货。”
都说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儿子则有点像母亲前世的情人。至少苏昊在这方面就是如此,他从小就更喜欢妈妈,儿童时期经常黏在妈妈身边撒娇。那时候林慧总是半真半假地对人笑道:“我家有个娇滴滴的小朋友。”
一年年长大后,苏昊在外人面前已经是一个很有大人样的小男子汉了。可是回到家在母亲面前,他依然还是会流露出孩子气的一面,还是会时不时地和妈妈撒娇。而林慧总是难以抗拒儿子的撒娇,因为她知道,随着儿子的成长,这样的撒娇会越来越少有。她无比珍惜儿子还能和自己撒娇的孩子气。
“不是吧?一天就吃掉三斤凤爪,你这样的儿子真心养不起呀!看来只能送人了。”
“不可以,我不同意,就是要你养。我要吃凤爪,一月中旬我就又要启程去美国了,在那之前,我要吃很多很多的泡椒凤爪,直到把它吃吐为止。免得过去后又想它想到流口水。”
“好了好了,小祖宗,妈给你做,这回一次做上十斤,够了吧?”
苏昊笑嘻嘻地回答:“十斤啊,那太好了。儿臣叩谢母后金恩。”
儿子的话虽然不是圣旨,但是作为孩奴一只的母亲,那绝对是比圣旨要有效得多。桑小桐电话一挂就马上奔去了菜市场,又在昨天光顾的那家摊子一口气买了十斤鸡爪。
老板娘还记得她,有些奇怪地问:“小姐,昨天你就买了五斤吧?今天又来买十斤,买这么多吃得完吗?”
桑小桐一边埋头挑着凤爪,一边随口回答道:“买回家做成泡椒凤爪给我儿子吃,他特爱吃这个,一天就吃掉三斤,所以干脆多做一点,做好了放在冰箱里让他吃个够。”
“你这么年轻就有儿子了?我还以为你还是大学生呢。你儿子几岁了?”
老板娘想当然地认为眼前的年轻姑娘就算有儿子,也一定是个才几岁大的稚龄儿童。桑小桐当然不能实话实说十八岁,却也不想瞎编自己有个七八岁的儿子,便装作没听见继续埋头挑鸡爪,把这个不好作答的问题混过去了。
把十斤鸡爪拎回家全部做成了泡椒凤爪后,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花了桑小桐好几个小时的时间,晚饭只随便对付着吃了一桶方便面。
明天桑小桐要飞早班,五点就要起床赶着去上班,所以没时间像上回那样在菜市场见何玉芳,把凤爪转交给母亲。于是她给苏昊打了一个电话,交代他明天自己过来拿,备用钥匙就放在门框上头。
苏昊很高兴地答应了:“好啊,我也正好想去小妈妈你的新家看一看。”
“热烈欢迎,那你下午过来吧。我明天飞早班,如果飞机不晚点,下午两点半准时降落的话就能下班了。”
这天下午,因为儿子要来新家做客,所以桑小桐一下班就赶紧往家赶。
桑小桐赶到公寓楼时,苏昊正好从一辆出租车里走下来。马路上人来人往,他谨慎地没有称呼她,只是笑呵呵朝着她招手,一派美国范儿地“嗨”了一声。
桑小桐也同样笑容满面地朝他挥手“嗨”了一声。这一幕,在路人们看来是一对年轻男女再自然不过的见面打招呼,谁也想不到他们其实是母子关系。不过,有一个年轻女孩的眼睛却因此瞪得老大,眼珠子几乎都快弹出眼眶了。
那个女孩是米蓝。前天中午,她在俏江南餐厅私会牛郎的事被苏立群发现后,苏立群的豪宅自然不可能继续让她住下去了。当天她就被扫地出门,行李全部扔在了门外,只能灰溜溜地先在一家经济型酒店住下,现在正抓紧时间租房子。
这一天,米蓝在中介的陪同下来紫金公寓看一套单身公寓。公寓虽然还不错,可是租金有点小贵,她一时间还拿不定主意要不要租。
看完房子从公寓楼出来,米蓝站在路旁等着打车时,恰巧看见了桑小桐和苏昊彼此挥手微笑打招呼的那一幕。她意外得无以复加:那个不是苏立群的儿子吗?奇怪,怎么他和桑小桐看上去一副关系很好的样子?是不是我的眼睛出问题了?
而接下来发生的事,让米蓝更加吃惊了。因为桑小桐和苏昊打过招呼后,两个人很快肩并肩走在一起。而且她的一只手还挽上了苏昊的胳膊,亲昵地偎着他双双进了公寓楼。
米蓝几乎要惊掉下巴:不是吧?他们这到底是什么关系呀?难道桑小桐一脚踹掉老子后,又另外搭上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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