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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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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说着,程煜走了进来,怀抱着一碰鲜花站在戚风身前,像是很关系十分亲密般说:“戚风,累不累?我来给你探班了。”

他一身银白色西服,干净利落,质感十足,看上去儒雅清俊的同时,还不失集团公司总裁的气范。

在场的艺人和工作人员众星捧月般地围着他,恭维他。

而他站在这些人中间望着戚风,谦虚笑问:“抱歉,我是不是打扰你了?”

“没有。”

戚风站起来,跟以前裴砚为他探班时的态度一样,从容笑着说,“多谢程总了,您能来是我的荣幸。”

说着,他主动伸手接过程煜的那捧花。

程煜:“我们都那么熟的朋友,不要这么客气嘛。今天路过这里,听说你今晚有演出,就顺道进来看看你的情况。”

“这会儿还得回公司处理工作,你好好演出,我在电视前给你加油。”

戚风有些不好意思,说:“您那么忙,还来看我。”

“谁让我也是你的粉丝呢。”

程煜垂望着抱着花捧的男孩,轻笑问:“这周末,你的代言宣传照拍摄结束后,我请你吃饭可以吗?”

戚风迟疑了下,还是点了点头。

程煜离开后,后代等待的艺人们议论纷纷:

“戚风的命也太好了吧。咱们A市两位豪门总裁都是他的粉丝和朋友。”

“裴总充其量只是戚风的粉丝吧,这位好像是朋友欸。”

“裴砚那个人一看就难相处,还是程总比较有前途。”

“嗐,他们不管是那位,随便动动手指头都能捧红一个明星,有些事,咱们羡慕不来啊。”

......

戚风坐在后台,多多少少听到了些。

他仍旧不为所动,把程煜送来的那捧花交给方成,认真专注地完成了他今天的演出。

然而程煜的行动不止于此。

接下来的日子里,程煜用实名出现在他的古筝直播间里,不停刷送礼物,直到把粉丝榜上第一名的裴砚压下去。

出席访谈节目时,程煜毫不避讳地说,他最喜欢的明星是戚风,如果有机会他想跟戚风合作。

再后来,程煜发表了一条动态。

--以前喜欢一个人,却只能默默守护。而现在的我终于能鼓起勇气追求他。他不喜欢我,但我愿意等。

哪怕永生永世。

这条类似表白的动态中,程煜用的是男人的‘他’。

加上他最近的所作所为,让人显而易见地联想到了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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