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惊喜也传给了萧父,中午萧父买完肉回来的时候,小家伙就站起小身子,欢迎着萧父回来。
等萧父靠近时小嘴巴就不停的喊着“耶…耶耶…耶…………”
刚进家门的萧父便听见自己的小孙孙喊自己家了,整个人都感觉有些不可置信,快步跨到小家伙身边,“棠棠是在叫阿爷吗?再叫一声给阿爷听听。”生怕是自己听错了。
小人儿看见过来甜甜一笑,露出前排的小奶牙,“阿……耶…”小家伙这次好的清脆。
这次萧父真的听清楚了,一把抱起小家伙,将他举的高高的,“我家棠棠真厉害,现在都会叫阿爷了。”
小家伙胆子大,这样的高度将他举起来小人儿是一点都不带怕的,看见阿爷将他举得高高的,一个还还嘎嘎乐,声音笑的那叫一个大声。
顿时家里笑声一片,家里都是小家伙的声音。
“哈……哈……”
吃完午饭萧父便迫不及待抱着小家伙去遛弯了,今天可是难得的好机会,自家小孙子会喊人了,可不得去外面好好炫耀炫耀。
第一站就是隔壁的吴叔吴婶家,刚进吴家就看到吴家的老两口在捡着黄豆,为明天的生意准备。
他们是从街上的农户摊上卖的,因为农户卖的新鲜,用来做豆浆的口感好一些,粮食店里的放的就久一些,如果街上实在没有豆子卖了,他们才会道粮食店里卖。
不过买来的东西,里面多多少少都会带一些杂质,就需要他们挑一挑,防止好一些坏了的豆子掺到里面,影响一锅的豆浆。
两个人一看到萧父带着小家伙过来,立马停下手里面的活,手往衣服上擦了擦,伸手想要抱抱小家伙。
“棠棠给吴奶奶抱抱。”吴婶最先过来,争着想要抱小家伙。
小家伙也很给面子,一点都不带犹豫的将抬起了小胳膊,让吴婶抱他。
现在他们已经很熟,基本上每天萧父都会带着小家伙过来玩会儿,吴叔吴婶也很喜欢小家伙,看见他来了,不是给他拿吃的就是拿喝的。
就快成了他的第二个家了。
这不没抱到小家伙的吴叔,转身去给小家伙拿吃的去了。
吴叔吴婶他们家也不怎么喜欢吃糕点啥的,自从有了小家伙,家里时时刻刻都会备上一些糕点,全是小家伙可以吃的。
小家伙每次也不贪心,再多再好吃,他都只拿一个,无论别人怎么劝说,始终都坚持自己的底线。
小家伙拿了放在自己前面的一块糕点,然后,又将这一小块糕点分给抱着自己的吴婶吃,然后给萧父和吴叔。
“棠棠真乖!”吴婶看着怀里的小人儿,心里暖暖的。
他们很感谢萧父每天带着小家伙过来看看他们两个糟老头子和老婆子。
他们每天都在无形之中等待萧父带着小棠棠过来,每次小人儿过来,就是她们最最开心甚至是最幸福的时候,这是在他们血亲身上都为感受到了,一直以来都是他们单向付出,不求回报。
到了他们这个年纪,大多数的人都像萧父一样儿孙绕膝,可是他们却连孙子都只见过那么一次。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们错了,这些年一味的帮着儿子儿媳,可现在他们家却容不下他们老两口,不过他们也不是没有脸皮的人,走就是了,他们还有落脚的房子,还有一间铺子不靠他们也能活下去。
萧父看他们亲昵差不多了,低声声音说道:“棠棠,叫一声吴奶奶吴阿爷。”
小家伙听到阿爷发话了,立马将手里糕糕吃完,咽下去。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震惊,我的水果全是天材地宝 夜夜笙歌:冥夫欺上身 搞怪特务 血华乱 我把战神王爷给揍了 年代:四合院之好好生活 棺中轻宠:鬼夫,别缠我 璃怨 穿越崇祯之贪官大狂欢,朕不管啦 盘点:老四,你咋穿咱的衣服?! 宗主人呢 穿越至末世,我被当成了Boss 末日玩偶师 都市至尊重生 结婚才是正经事 重回被下药当天,脚踢渣男手撕婊 穿越未来之星际药膳师 重生香港之娱乐后宫 让你下山娶妻,不是让你震惊世界! 惊世医妃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罗德发现自己进入了英雄无敌的世界中,身上绑定了游戏系统。杀戮变强,无尽的征战,血与火纷飞且看罗德能否把握住自己的机遇,成为天下无双的亡灵法神。...
...
被奈克洛兹玛召唤到了精灵世界的流星,肩负起了治疗他的重任。不过刚刚出来,为什么卡噗哞哞就要选我当岛屿之王喂喂喂,我连一只精灵都还没有呢!融合世界观,借鉴动画,特别篇,各路漫画关键词精灵宝可梦,口袋妖怪,神奇宝贝,宠物小精灵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开局就是阿罗拉岛屿之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