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咬金不敢置信的看着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的沙提列,问王晨烨,“贤侄,他们草原人的酒量,难道就这般不堪吗?”
“程叔,”王晨烨一边将那坛子勾兑乙醇封好,一边说道,“今日这酒,更烈一些,左贤王喝的太猛了,自然会这样,所以,程叔,美酒还需慢慢品鉴才是,您说对吧。”
程咬金若有所思,许久之后才点了点头,“晨烨贤侄说的没错,牛嚼牡丹不可取啊!”
让人将那坛子乙醇再次放回送给匈奴人回礼的乙醇堆里,李二就知道,王晨烨定然是在那些酒里动了手脚。
沙提列都醉倒了,剩下的那些匈奴人,一个个就像是失去了主心骨一般,乖的像是一只只的绵羊。
等宴会结束,匈奴使团被送回了鸿胪寺,而黑石也向李二说明,他们休整两日,便会返回草原去。
而一众朝臣,喝过王晨烨提供的“仙酒”之后,一个个心思都活泛起来了,若是谁家能把这酒水握在手中,那就相当于是将财富握在手里了啊!
大臣们是这么想的,李承乾和李泰也是这么想的,但是,他们俩也知道,现在大唐百姓连饭都吃不饱,李二定然是不会让他们染指酿酒生意的。
但是,让他们两个没有想到的是,程咬金和李丽质,竟然和王晨烨一起开始做酒水生意了。
这事儿,依旧还是王晨烨牵头弄的,李丽质代表李二参股,占股百分之四十,程咬金则是独占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酿酒工坊,是建在皇家的庄子上的,酿酒的方法,也是王晨烨提供的,原本,这桩生意,他是想和程咬金一起做的,但程咬金说,还是要拉上陛下才好,这才让李丽质有了参股的机会。
三人签好契书之后,李丽质一点都没有耽误,直接从砖瓦工坊拉了砖瓦、水泥,向王晨烨借了工匠,就开始建立工坊了。
而长安正街上的一间酒肆,也开始重新装修。
三日之后,酒肆装修完毕,匾额也换了,名字就叫做仙人醉。
这里之前所卖的酒水,统统被下架,只售卖新的酒水,也叫仙人醉。
第五日,酿酒工坊终于制作出第一批酒水来,但是只有十坛,每坛五斤,售价十贯钱。
这个价格定的非常高,非勋贵喝不起,李丽质深知其中利润巨大,不解的问道:“晨烨哥哥,这酒卖的如此贵,怎么可能卖的出去?”
王晨烨笑着说道:“长乐,这你就不懂了,人分三六九等,这酒,也是一样的,穷人,只能喝糟酒,但是那些有钱人和当官的人,喝的则是米酒果酒,咱们这仙人醉,只卖给最有钱的那些世家和勋贵,
只有赚他们的钱,我心才不会痛啊!”
李丽质闻言,点了点头,自己的晨烨哥哥,总会有各种各样新奇的想法,听他的,总是没错的。
匈奴左贤王沙提列在宫中饮仙人醉,醉的不省人事的事情,不知道为何一夜之间,就传遍了整个长安城,慕名来仙人醉酒肆询问酒的人,也是络绎不绝。
但是,一听五贯钱五斤,大多数人都摇着头走了,就连酒肆里的掌柜和伙计们,也是被问的不厌其烦,直接在酒肆门口立了个牌子,上面写着:“五贯钱一坛,再问自杀!”
但是,还是有参加那日宫宴的官员们,还是有人来酒肆买了酒。
两天时间,只卖出去五坛酒,二十五贯钱,虽然利润达到了二十二贯,但这卖的也实在太少了。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龙王出山,带着小姨妹一起飞 莫比乌斯逃亡 人在异界,爆肝修仙 都24年了,凭啥我穿木叶没系统 TFboys穿越之千世晴 战神魔妃 了不起的小短腿 清末枭雄 千金归来强势复仇一个也不能少 救命!我爱上了NPC 清末小旗兵 超级进化基地岛 胡家有女初修仙 自以为是的疯子 幻想三国志之龙皇霸业 论食用狗粮的正确姿势[快穿] 反派权臣偷看日记后每天崩我剧情 雷霆小祖宗 承芷殇 圣元武神
空战什么的,应该是蔚蓝天空上的钢铁碰撞,各式战机在蓝天之中呼啸翻飞,在攻守转换间进行铁与血的碰撞,展示着单纯属于飞行员的浪漫。至少在王宇穿越到这个世界前,他想象中的空战就应该是这样的。但是喂!战机上那些被叫做战姬的机娘妹子究竟是几个意思啊?!你这绝对不是正经空战吧!集热血浪漫硬核幻想于一身的现代空战文。嗯反正你就当真的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战姬起舞于蓝天之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重生到秦朝末年,眼看秦始皇就要东巡而死于途中,李肇决定先从秦始皇身上赚些快钱,再远离这个地方,殊不知,秦始皇竟然能听到他的心声,给他封爵封官,将他绑定于大秦。秦始皇说你敢溜,没收你千万财产。李肇害怕了,说陛下,我不溜了,我愿意给你养生品,助你延年益寿。给你出谋献策,改变大秦即将灭亡局面给你现代化种子...
穿越死神世界,成为总队长养子,尸魂界中注定会留下蝶冢宏江的名字。蓝染你说我内心阴暗,所以手持镜花水月,那你呢?宏江怕死,,,...
作为一个钢铁直男,生活中被疯狂注入玛丽苏元素是什么体验...
我叫陈平,祖上有钱有势。没人知道从爷爷那一辈起,我们家发家的秘诀就是靠着摸金倒斗得来的。不过九十年代初期,我爷和我爸摸了一次大墓,丢了一双手回来,那时候我们家开始洗白,并且勒令我这辈子不要在去碰这一行。于是,我在武功县开了一家专门倒腾古玩的寻龙古玩店,本以为安逸一辈子,却没想到,一枚摸金符的出现,让我重操旧业。而当我想再次金盆洗手,却惊骇的发现,我的一只脚已经踩进了这泥坑中,拔也拔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