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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齐了食材,霸占下厨房,郑秋将行动派的作风继续发扬,热热烈烈,带着对祖国,对故乡首都的怀念,炒了一大锅什锦虾仁炒饭。==bbb
别看只是简单的炒饭,郑秋同志敢拍着胸脯子说,这绝对是他的招牌拿手菜(饭?)。
能把炒饭炒出水平,也不是一般人随便能做到的,这得经过刻苦研习,辛苦演练,经验积累,才能攀登到让人闻了就流哈喇子的层次。
首先,食材很重要:隔夜米饭,既然是炒米饭,米饭自然是最重量级的关键角色;鸡蛋,炒饭向来少不了鸡蛋来增光添彩,加强营养和口味;虾仁,既然说了是什锦虾仁炒饭,虾仁当然不能缺席,海味提鲜;火腿,人类是杂食动物,肉类对于人类的健康成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青豆,有营养,又解腻,而且,绿色的青豆,在一盘炒饭成品中是最抢眼的存在,有了它的点缀,卖相更完美。=V=
其次,就是开火,烧油,入锅炒。【郑秋同志独家秘制,故而制作过程保密,请放心,绝对没放任何违禁调味品,甚至药品,况且,奉公守法的郑秋同志压根儿不知道上哪儿淘换这些东西。==bbb】
最后,装盘。
满满两大盘子郑秋同志的爱心烹炒,他和冯春同志的宵夜有着落了。
炒饭供奉给冯春同志,郑秋同志内心还是有其他企图的:他要先收服冯春同志的胃!
冯春同志故意跟他保持的不冷不热的关系,能不能拉近,赌注都投放在这一盘炒饭上了,因此,这一盘看似简单,实则不简单的炒饭可以说是重任在肩,郑秋同志忠心期望炒饭同志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不让他失望。
“春儿,打工这么晚饿了吧?别串珠子了,吃点儿宵夜。”
“你确定不是想毒死我解恨?”接过那一盘火腿红,虾仁粉,鸡蛋金黄,青豆湛绿的炒饭,冯春同志狐疑的斜睨郑秋同志,小人一把的问道。
“咱俩一块儿吃,要毒死也是殉情。”好心当成驴肝肺!郑秋同志心里不禁叫屈,他们家春儿也忒小人之心了吧?瞧把他看成什么人了?TAT
翻个白眼,冯春同志开吃。
“怎么样,好吃不?嘿嘿,我就做这个拿手,你要觉得好吃,赶明儿我还给你做。”煮夫咋啦?只要带着爱,煮夫也是肥差!=V=
冯春同志不说话,但是下饭的速度证明了一切。
真是不知道那块云彩有雨,说实话,冯春同志完全没看出郑秋同志还有这方面天赋。所以说,只要是人,总有能发光发热,让旁人眼前一亮的可取之处,哪怕是郑秋同志也不例外。
“慢点儿吃,没人跟你抢,锅里还有……Vincent!你个饿死鬼投胎的猪!你,你,你竟敢偷我的炒饭?!”
啊!!!!
外国贼怎么身手这么敏捷,动作这么快?他话还没说完,锅里留的炒饭就让那白皮肤的大金刚给偷着盛出来,并且风卷残云的偷吃了一半。
这是他给他家春儿献的爱心啊!TAT
就算没有讨好春儿的居心,也是抚慰他可怜的受虐良久的胃的慰藉品啊!TAT
就这么喂了一头猪,叫他情何以堪?!TOT
“郑,你就是传说中的厨神!太好吃了!”嘴角都是饭粒的澳洲帅哥一副享受的感动状,冲着郑秋同志流下被美味征服的眼泪。
“那当然。”被人如此赤诚的夸赞郑秋同志忍不住得意起来,生气也让他忘在脑后。
“中国美食太神奇了!这是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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