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第二百七十三章(第2页)

好想死一死……

皱眉把女儿抱到床中央,男人下床,白色针织衫腰侧隐约渗出血迹,他完全察觉不到身体的痛,因为头疼得要爆炸了……

扭头一瞧,儿子也不过来哄mm,冷不唧唧地瞥老爸一眼。

老神在在地抱起座机电话,研究这个从没见过的古董座机式电话究竟该怎么打,要打个电话给妈咪的。

妈咪说过,醒来看不见她,就给她打电话。

好不容易号码拨出去了,那头电话嘟嘟嘟的声音也响了,可是妈咪不接电话!

雪糕皱起小眉头,依稀听见房间内有熟悉的手机铃声?

循着熟悉的铃声,小雪糕在小置物架上面找到了一个熟悉的包包,妈咪的!

果不其然,手机在里面。

雪糕抱着妈咪的手机,漆黑有神的大眼睛转了转,冷飕飕地转过身看着床边一臂拄腰一手在挠头的高大男人。

沈墨城无比后悔啊。

别墅没有请佣人,谨怀辛辛苦苦帮他把孩子送到这里,他就绝情地赶走了谨怀这个灯泡!

心眼小,怕温谨怀温柔值高更得两个宝贝喜欢。

现在好了,完全对付不了这两个小混蛋。

哭的哭,拆座机电话的拆座机电话,拆完了又去拆漂亮的落地窗帘,拆地毯……

好多好多分钟过后——

“别哭了。”

“哄不好了是不是?!”语气,加重。

床上小小的一团,肚兜歪了一团,抽哒哒地停了一下,堵在眼睛上的两个湿漉漉的小拳头松了松,朝这面向凶恶的男人瞅了一眼。

“妈咪……妈咪可以哄好的。”小嘴儿撅撅,那么可怜兮兮又认真无比地回答爸爸。

“……”

沈墨城想起什么狂奔下楼,从冰箱里拿了棒棒糖,又狂奔上楼。

哭声小了点,估计也累了。

拆了棒棒糖的包装,把棒棒糖递过去:“吃这个吗?叔叔有这个!”

沾着泪水的小手接过了,伸出小舌头舔了一口,眼泪串串还在掉,又舔一口,口水啪嗒嗒地讲话:“蜀黍你为什么不早点拿出这个呀?”

沈墨城那张脸,总之,挺好看的……

有了东西堵住嘴儿的小二货没空哭鼻子了,爸爸用他有着薄茧的温暖大手把女儿抱到床边,五指包着女儿的小屁股,让她坐好了。

又去床那头捡起一南一北的两只小袜子。

沈墨城皱眉望着女儿的小脚丫,比了一下,不及他二分之一个巴掌大,小海绵一样粉粉白白的,五个小脚趾头更是袖珍得不行。

他这辈子只摸过太太一个女人的脚。

太太的脚也很小,春天的时候脚底肤色最美,白皙中透着粉,好像从来不曾走过路,没有一点茧。

女儿的脚,随了妈。

小小的腿,没有骨头似的,沈墨城下手得格外着轻,袜子总算穿了一只。

穿另一只的时候,小家伙不配合了,蹬着小短腿吃着棒棒糖自己一个人撒欢。

“宝贝,还有一只袜子。”

“我自己可以穿,吃完糖糖就穿。”小雪糕开心了,大眼睛还有点红呢,不过舔着棒棒糖对爸爸露出了笑容。

沈墨城也笑,傻笑得不行。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飞升之前突然觉醒,教育不孝子孙  文娱之皇  我不想做万人迷【快穿】  成为骨傲天的女儿  曾想盛装嫁给你  鸿蒙塔  逆乱乾坤  缉捕绯闻小淘妻  一手医,一手杀,王妃誓要临天下!  步步升棺:死后冥王妻  三国之双曹争雄  穿成恶毒炮灰的我和反派结婚了  古代生存记事  出狱后,我成了前妻高攀不起的神  让你下山娶妻,不是让你做职业舔狗  星际女杀手的70年代生活指南  嘴甜,骗了个老公,但他不是人  一人:我携国家律法,镇压异人界  婚成妻旧  开局血族真祖,圣女直呼受不了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军嫂初养成

重生军嫂初养成

林默儿带着小萌龟与小黑蛇重生了,前世的她为了引起父亲的注意,叛逆顽劣,还误把白莲花当亲人,殊不知,她一直都是某个老干部甘愿捧在手心的宝,再次睁眼,有些人的命运是不是该改写了同样重生的某个老干...

港综从监狱风云开始

港综从监狱风云开始

穿越港综世界已经两年的西谨,在18岁那年,以dse状元的成绩修读港大法律系,并且只用了一年自学,便成功获得了学士学位的证书。在19岁那年,成功考上了见习督察,成为了历史上最年轻的见习督察。20岁那年,他成为了...

大明:老朱,咱说好的不急眼!

大明:老朱,咱说好的不急眼!

重生大明朝,开启签到系统。身怀利器,苏璟却只想做个富家翁。不成想,老朱对商人实在太好了。随随便便就成了当地的首富。这一天,老朱微服私访偶遇苏璟。老朱你觉得当今天子怎么样?苏璟不太行,有点那啥?…老朱无奸不商,商人逐利就该压制!苏璟是是是,大明朝的税都从农民手里收过来,压制的不错。…老朱天子百战夺得天下,宗亲受点供养不过分吧。苏璟不过分不过分,当猪养都不过分,不就是掏空国库,有啥?…老朱你给我出来!老子不削死你!苏璟说好的随便聊,你咋还带急眼呢!...

拯救美强惨男主

拯救美强惨男主

记得看下面阅读须知1芈陆死后才知道自己是一篇升级流文里的配角。而男主是个名为斛律偃的美强惨小可怜,在十四岁那年被斛律家的人送上祭祀台,并被挖了眼割了舌废了手和脚。芈陆以灵魂的状态看着斛律偃以...

明末匪事

明末匪事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