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冬秀起初给这部小说起名《才子与才女》,想表达一个才子转变了性别后,要如何艰难才能获得才女的名号,后来一想,这名字一看就像“才子佳人”类的风月小说,很容易让人把它归到什么言情甚至艳情小说一类,要知道一部小说的名字往往就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所以后世网络小说都十分注重起一个亮眼的名字,再加一个劲爆的文案,这就叫好的开始便是成功的一半。
如果是现代,那她直接来个什么“重生之才子变贤妻”、“论掰弯直男的正确姿势”、“一个男人的宅斗生涯”等等之类的直观又粗暴的标题,放在这个时代却是肯定不行的,能看报的那基本上都是读过书的文人,别的不说,文学审美还是很足的,这种粗糙下鄙、词意不通的标题绝对是要被扔到垃圾桶的啊。
冬秀苦思冥想,最后还是舍弃吸睛,选择了稳妥的起名,就叫《才子变形记》好了,直白简单又不失亮点,想来也能做到雅俗共赏了吧。
她打算采取现代宅斗文的方式来写,在日常生活中制造男女思维的冲突和爆点。
不过日常流的文十分难把握,一不小心就流于平淡甚至平庸了,而且面向的还是男读者群,这就像让男人看玛丽苏文、让女人看种马文一样,一个不好扑街是轻的,如果引起了读者生理和心理的反感,那就要自备头盔等着被拍砖吧。
基本就没有男人会对家长里短、婆婆妈妈的故事感兴趣,至今也就一个《红楼梦》脱颖而出征服了所有人,所以冬秀决定使用一种现代人调侃式的幽默手法来写,搞笑总是一种经久不衰的制胜法门。
冬秀在写《提刑官宋慈》前,已经用《新包公案》练过手了,而且脑内素材多到用不完,所以写起来十分轻松。
这个《才子变身记》却难为死她了,她必须把自己所知道的一些笑点进行转化,使这时候的人也能接受,还要保证读者不会一笑而过,不把它当成单纯的笑话来看。
当她终于打出细致的大纲时,已经过去大半年了。
第38章脑筋急转弯
又是一年暑期到来,胡竞之今年却不得不回去了,他患了严重的脚疾,久治不愈,必须回家休养一段时间。
一路上轿子、骡车、水船的轮番颠倒,即疲累又无聊,幸而还有《提刑官宋慈》给他解解闷,他是个倔强的,那十道测试题坚决要自己找出答案来,现在就剩两题了,回家养病时正好思索一番,就当打发时间了。
闭塞的乡村自然不比十里洋场的热闹繁华,外面的世界瞬息万变,这里却是十年如一日的重复着过往。
索性乡下的水土养人,不出一个月,脚疾便控制住了,又恰好赶上姑婆家七表妹出嫁,胡竞之生□□结交朋友、喜好热闹,早在家里闷得不行了,便与母亲欣然同去。
冯氏自接到儿子书信,说江家姑娘对他有敷衍撒谎之嫌,就一直耿耿于怀,对冬秀又不满了起来。
“这次你表妹结婚,江家太太和姑娘也是要去的,我倒要看看她们怎么与我分说,上次可是红口白牙亲自答应了的,哪有不声不响就反悔的呢?莫不是看咱家这两年家境不好了,看低我们?”冯氏很有些愤愤不平,当初那事她们不答应也没什么,偏一口应承下来,转头就阳奉阴违,这不是打她的脸吗。
胡竞之本来就对这桩婚事无感,自然也不会帮着辩解什么,母亲问一问也好,若真像母亲说的,江家嫌贫爱富,反悔了,现在退亲也无不可,他反倒落得轻松。
一时到了吕家,冯氏进了后院,胡竞之被表兄弟们拉去坐席。
吕家七小姐便是那个爱听志怪故事的活泼小姑娘,不想如今也要嫁人了,冬秀记得她今年也不过十四、五岁吧,还未成年呢,听她娘吕氏说,是因为夫家一家都要搬迁到外地去谋生,如果今年不结,那就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了,两家一合计,干脆让娉婷跟着一起去,反正迟早要嫁的,总比在家里留成个老姑娘强啊。
“这是我送你的,看看喜欢不喜欢。”冬秀递给她一对龙凤呈祥的绞丝金镯。
这对镯子不如实心的贵重,却胜在造型精致灵动,细细的掐丝金线绕出龙凤的形状,各自首尾衔接,形成活扣,还有红色的宝石当眼睛点缀其上,设计很是巧妙,当初冬秀一见就爱上了,娉婷这小姑娘她还挺喜欢的,因此特地买来送给她做结婚礼物。
娉婷已经上完妆,面部表情显得木木的,她望向冬秀,一双眼睛红彤彤的,可见小姑娘不久前哭得多么厉害,也是,不仅要到陌生的家里去跟陌生的人一起生活,还要远走它方,再见亲人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了,应该很没用安全感、很害怕吧。
“多谢表姐,让你破费了,我很喜欢。”娉婷握住冬秀的手,很是感激,这礼物价值倒在其次,关键是这片心意。
“哼~”旁边的五表姐却突然哼了一声,斜眼看了冬秀一眼,就撩帘子出去了。
呃,去年五表姐出嫁,她貌似送的是一套银饰,她这是得罪人了吧。
“别管她,都成亲了也不改改那刁钻的性子,以后有得苦吃,”娉婷皱皱鼻子,与冬秀做了个鬼脸,又悄悄指向她的脚:“表姐,你,你这是放脚了么?”
冬秀今天已经被不少太太小姐明里暗里的指指点点了,她今天穿了一双缎面绣花鞋,软底圆头,舒服极了,大大方方的走在人前,自己破有种扬眉解气的感觉,好像孙大圣破出五指山,自此解封了、自由了,当然了,她能如此自信,那是因为有足够的底气啊:放脚可是她未来婆家的要求,别人管得着么。
冯氏进到后院,自然有那碎嘴的人跟她说冬秀放脚的事,这事儿简直成了今天的大新闻了。
冯氏自然很是愕然,她一直以为冬秀说谎了呢,还打算一会遇到了便用目光谴责她一番,给她个教训,不想今儿她居然大着一双脚来了。
姑娘家放脚要承受多少流言蜚语她不是不知道,所以当初也没有强求,现在人家姑娘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把脚露了出来,这得多大的勇气啊。
冯氏顿感百般熨帖,觉得这姑娘说一不二,诚实守信,而且心性坚强,正是一个好儿媳妇啊。
看着那些八卦的嘴脸,冯氏不由出声维护:“这事儿我早知道!”
轻飘飘一句,也不多过解释,却瞬间止住了那些想挑拨离间看笑话的人的心思。
一时冬秀出来,冯氏见她大大方方的,毫无扭捏自卑之态,更是多了几分喜爱,拉着她的手直说:“好孩子!”
这突如其来的热情,倒把冬秀弄得不好意思了。
外面大厅,胡竞之与众位兄弟热切攀谈,他本来就温和圆润,惹人亲近,又机敏善谈,说起沪市的见闻来,更是天花乱坠,直把众人听得如痴如醉,只觉那仿佛是天宫一般的好地方。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雷奥尼克斯的命运抗争 两只前夫一台戏(出书版) 春夜困渡 悄悄 我一条蛇,教出一群魔头很合理吧 七零大杂院的娇软美人 咱俩不熟(染指你是个意外) 穿越后被沉塘九次 最强们的沙雕无限流[综恐] 真是,好茶! 当高门找回我后 家有萌妻·纯禽老公不靠谱 伤心人和死鬼老婆 蜜色契约 钓系美人被邪神拽入梦境后 替身受觉醒了 我的老公是军阀 明明动了心 表演科今天也想与侦探同归于尽 绝代风华之代黎篇
一向运气不太好的南曲穿书了。没关系,穿书她认了,穿进逃生游戏里她也认了。可这摆脱不掉的嘤嘤怪设定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当猛鬼忽然出现,吓得众人惊慌失措时,南曲撸起袖子冷笑丑东西,连老娘都敢吓唬,吃...
说好的穿越必备金手指空间呢怎么变成培养皿了培养皿能干啥培养细胞啊这是一个靠卖细胞卖萌发家致富的故事,这也是一个牛逼的老爹找宝贝女儿的故事s作者热恋中,所以有男主...
这是人类和古神族之间的战争,追溯到太古,延伸至未来,贯穿历史长河,谱写史诗。古神们带着破碎的世界入侵现实。亘古的隐秘神话揭露真相。升华者在时空的间隙穿梭,往返两界。现实与超凡,刀与剑,血与火。当末日降临,古神从长眠里苏醒。大幕渐起我的父亲曾因调查某位神明的复活而失踪,至今生死未卜。我很慌,但不完全慌。因为那个被复活的神明,就是我。...
重生大明朝,开启签到系统。身怀利器,苏璟却只想做个富家翁。不成想,老朱对商人实在太好了。随随便便就成了当地的首富。这一天,老朱微服私访偶遇苏璟。老朱你觉得当今天子怎么样?苏璟不太行,有点那啥?…老朱无奸不商,商人逐利就该压制!苏璟是是是,大明朝的税都从农民手里收过来,压制的不错。…老朱天子百战夺得天下,宗亲受点供养不过分吧。苏璟不过分不过分,当猪养都不过分,不就是掏空国库,有啥?…老朱你给我出来!老子不削死你!苏璟说好的随便聊,你咋还带急眼呢!...
完全融合了系统之后,凌蓁从系统那里得知了世界的秘密和三维时空的真相,之后跟四维生物方面翻脸,凌蓁失去了她的原子身体,却可以自主穿梭于不同的三维时空。而四维生物在发现只能接受对凌蓁无可奈何的结果之后,...
某天,王子欢背着自己的青梅姐姐李婉欣偷偷参加了一档恋爱综艺,以为身为女星的她忙起来并不会发觉。但在第一期节目拍完后,回到家的王子欢却发现事情跟预想的并不一样欣欣姐,我回来啦,买了你最爱吃的冰虾呦。回来?回哪来?终于看开爱回不来?下一刻,他的脸与李婉欣的脚底板有了一个亲密接触。李婉欣说吧,你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