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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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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的老板降临,经理来得飞快,点头哈腰的就要给两人倒酒,“沈总光临本店真是本店的荣幸……”

沈谦神色淡淡,“我们就吃饭,出去吧,不用候着。”

能混到经理的都是人精,虽然跟大老板攀上够他吹三天,但绝不是人家表示不需要时,还跟他唱反调。

他笑着点头,聪明的退了出去,示意门口的服务员注意大老板的需求。

沈谦很低调,并没有像其他有钱人那样,住在什么山顶别墅,或者比牧场还大的庄园里,他就住在城市中心的花园洋房里。

“这里是我接手公司后拿下的第一个项目,艰辛苦熬和无休止的奔波严管出的精品房源,竣工后把这当做奖励,自留了两栋楼。”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睡眠不好,不想吵到别人,也不想被别人吵到,所以楼上楼下都没住人,只有底层住了保镖。”

“五六年了,我还是很喜欢这里,小简,你别嫌弃。”

他家装修风格相当简约,简浔还想着这男人居然这么好将就,细看之下,才发现见地毯都是牌子,至少五位数。

分明是低调的奢华,跟他家相比,自己住的用的简直能用破烂形容,别说嫌弃,羡慕都羡慕不来。

“沈总,你很厉害。”

他太客气了,得适应同居的生活才行啊!

沈谦把拖鞋放到简浔脚下,弯腰替他脱去休闲鞋,再握着他的脚穿好拖鞋。

简浔就是一普通人,从没被人当大少爷这么伺候过,何况对方还是个样样处在顶峰的总裁,他想都不敢想的事,这男人却自然而然的做了。

他受宠若惊,赶紧自己穿好另一只,“我自己来就行。”

沈谦起身,看了他一眼,“我比你大,照顾你是应该的,你要习惯。”

这话的份量可比情话来得重,让简浔有些上头。

他想说我是成年人,可以照顾好自己。但想想沈总这话,目的是不想让自己的关心被拒绝,可不是为了听“自己能照顾自己”这句话。

简浔想着礼尚往来,转头去看鞋柜,空荡荡的,没有多余的鞋子,拉开旁边的柜子,也全是外出的鞋。

“没鞋了?”

沈谦点头,“我这里不让其他人住,包括我父母,也就没有备多的拖鞋,我的鞋会定期换新,我也没有乱七八糟的疾病,放心穿。”

什么,我竟是第一个在他家过夜的人吗?

简浔下意识的看向光着脚,淡定从容的男人。

在他感叹之际,男人牵着他的手到卧室,“主卧有卫生间,会方便一些,一起住?还是我搬出去?”

卧室的风格与大厅如出一辙,依旧典雅简约,大气又不张扬。

他把所有选择权都交到简浔手里,尊重有礼又理所应当。被他牵住的手微微颤动,一如简浔被撩得狂热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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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援琴  救命!饲养偏执反派后被缠上了  凤栖如水潺潺  炮灰今天又ooc了  我在末世修仙打丧尸  住在落日里的向日葵  星河落凡尘  原来我爱你  有只猫说我是她老婆  快穿之虐文男主有点不对劲  美人驭兽  我白月光的白月光是我  老婆,她好凶  傲娇精绝不会爱恋腹黑变态  不对等关系  愿和他白首  病夫,要抱抱  念念  傲娇大小姐撩完我就想跑  炮灰他是万人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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