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狗的耐性和奔跑能力不是人能比的,哪怕是一只受伤的狗。
可是狗爷没有一点自豪。
他就只是拼命地跑,拼命地跑。
路上闪过的各种招牌提示着这是北方的一座县城,是狗爷生前未到过的一个地方,但是离自己的老家也不算太远。
从县城的西北角,一直跑到了东南角。
蓝围裙和黑夹克早就被甩得无影无踪。
腿上的疼痛感还在持续,不过能忍受,这也是狗比人强的地方。
稀疏低矮的建筑提醒狗爷已经到了城郊,可以停下来喘口气了。
一旦停下逃亡的脚步,百感交集。
迷茫又彷徨,孤独又悲凉。
难道就这样作为一只狗活下去?
狗生的意义是什么?
接下来去哪里?做什么?
狗爷卧在地上,嘴里吐着舌头,心里骂着老天爷,‘你个狗日的。’
偶有人经过,狗爷低着头,不表现出一点攻击性,也不让人看出自己受了伤。
做过人的都知道,人可不都是好东西。
迷茫的情绪持续了很久,直到有两只狗跑过来。
大部分狗子对同类反应都很强烈,包括这两只。
狗爷没有一点遇到同类的欢喜,奶奶的,他就不想承认自己是条狗。
狗身上的气息浓烈刺鼻,隔着有段距离就能闻出来是两只公狗,长时间不洗澡的臭烘烘的味道,狗爷想捂鼻子。
两只狗小跑着过来,在距离七八米远的地方停下来,一只灰白色,一只黑色。
灰白色的高一点,有点二哈的长相,估计是二哈和土狗的串儿。
黑狗就是标准的土狗。
土二哈汪了两声,问,“新来的?”
黑狗跟着汪,“问你话呢!”
狗爷懒得理它们。
二哈往左歪歪下巴,斜眼瞅,又往右歪下巴,斜眼瞅,接着汪,“你受伤了?”
黑狗跟着汪,“问你话呢!”
狗爷站起来,“关你鸟事。”
这是他第一次开口讲话,狗话。
听在人耳朵里就是汪汪汪,但是狗就是能听懂。
狗爷怀疑每只狗体内都封印着一个人的灵魂,投错胎的,许错愿的,上辈子干尽坏事的。
不然这土二哈的表情怎么这么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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