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也不是没细查过陈昂这个人。背景很简单,从农村考出来的大学生,成绩好,肯拼,肯努力。无非想在C市拼套房子,过上城市里人的生活。
其实不止如此。正因为不止如此,才有今天的陈昂。
林原清第一次见到陈昂,还是年幼时候,那时才四五岁。陈昂刚到父亲身边,谁知道他的口袋里怎麽会藏着一根棒棒糖呢。
父亲也不止一次总是当着母亲的面夸陈昂。
“以后要多跟陈昂哥哥学习。名牌大学毕业,诚实稳重。”
不知道父亲在知道是陈昂背叛自己时,是什麽样的心情呢。
助理在前边推开门,沉沉看他一眼。
林原清走了进去。
第三十八章
包厢里的人已经退出去了,灯光大亮。陈昂坐在真皮沙发里,翘着腿,手里端着一杯酒。他今年大约应该快四十岁了,没有结婚,女人有很多。戴了一幅眼镜,整张脸十分瘦削,这样更显得他阴柔。他长得不差,如今金钱加身,倒显得金贵不少。
林原清却在心里冷笑一下,再多的钱,也装束不了那颗肮髒的心。
陈昂看到他,倒是露出十分温和的笑:“坐吧。”
林原清在单独的沙发上坐下来,没心情叙旧:“陈暮野人呢。”
“陈暮野?”陈昂似乎想了一下,“噢,你是说,暮阳公司的太子爷。他没事儿,就是请他在我那儿坐一坐。”
林原清皱眉。
“我不会动他。他父亲是陈在君,他身边那个叫陈烈的,家里也不简单。倒是没想到,他和你关系匪浅。”
“他是我男朋友。”林原清说。
陈昂明显一愣。可能是没想到林原清居然这麽直接。
良久,才哈哈一笑。
“长大了。知道谈恋爱了。”陈昂放下酒杯,拿过空杯,倒了酒,“恭喜?”
“他在哪里?”
“阿原,愿意听一个故事吗?”
那是个相对来说很为俗气的故事。无非是一个从农村考出来的大学生,很想干一番事业。也许是命好,恰好遇到了赏识他的老板。原本应该是一路顺风,顺利的话,一路升迁,结婚生子,组建家庭。如果公司势头好,做个副总也是极有可能的。可是人总是这样,向往得到更多。人的贪婪一旦显形,便会吸引更多的豺狼虎豹。
故事很简单,无非是背叛。
以陈在君为首的豺狼们,轻而易举地将林家拆骨吃肉。
商场上本就起起伏伏,胜败常有时。林家风光一时,倒台倒也说不上惊讶。
这个故事的版本,对于林原清而言没有什麽不同,因为没有改变任何结果。
“那和陈暮野又有什麽关系?”林原清问出了第一个疑问。
陈昂一愣。
显然林原清从进来,每一句话都出乎于他的意料。
其实只是他将人想得过于人之常情。他不懂,有些人,在这世俗里,总有坚守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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