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一个五品文官不屑的笑道:“他要会写诗词,那真是狗都会爬树!”
“闭嘴!”
因为林逸晨这首词,写的实在是太棒了,这是注定要名传千古的诗词!
就冲这首诗词,现在谁嘲讽林逸晨,那未来的历史中,就会成为给李白穿鞋的高力士一样,成为被人鄙夷数千年的小丑!
“他只是个太监啊,怎么可能!?”
看着林逸晨写下的这首词,这五品文官忍不住的读出了声。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佛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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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四诗词歌赋代表的向来是文雅高洁,是他们这种文人士大夫和读书人的专属。像林逸晨这种垃圾阉狗,怎么可能会写诗词这种高雅的东西?
他们没有直接骂阉狗,当面喊一声太监或者林公公,这就已经很给林逸晨面子了。毕竟在他们眼中,林逸晨也就是一个只会舞刀弄枪,争权夺利的莽夫。
“还真敢站出来写诗词,他也是找的丢人现眼,呵呵!”
此刻看着提笔写诗词的林逸晨,尤其是这诗名的送别二字,这更是让一众文人们心生不屑,对林逸晨越发的看不起。
“真是可笑,就他还写诗词呢。”
在这个五品文官的嘲讽声刚刚落下后,另外一个文官便狠狠的瞪了他一眼,然后目光炯炯的盯着林逸晨面前铺盖的纸。
但是不看不知道,一看他就直接被林逸晨吓了一跳,明白这些刚才还整整齐齐的,嘲讽着林逸晨的文官士大夫和读书人,为什么都一个个的装聋作哑,再也不敢开口嘲讽林逸晨。
“什么情况?”
继而看到所有的文官读书人,甚至就连大名鼎鼎的儒学大宗师李林甫李相,此刻都十分凝重的看向林逸晨后。这个五品文官,也只能十分狐疑的看向林逸晨。
“真是老生常谈,这有什么意思,简直是班门弄斧,可笑的很!”
“阉,太监就是太监,哪能写出什么好的诗词,可笑的很。”
第294章一壶浊酒尽馀欢(第13页
送别!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馀欢,今宵别梦寒。”
“好,好词!”
深吸一口气,纵然平时再看不惯林逸晨这条阉狗,这位五品文官也忍不住的感叹出声。当然和他一样,其它之前嘲讽林逸晨很欢的文官读书人们,此刻都尴尬的低下头,不敢去看林逸晨了。
因为是个读书人就知道,林逸晨这一首朗朗上口,感情真挚而又毫不繁琐的送别,那是注定要流传千古的。就像孟德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以及李太白的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一样,那肯定要被世人传颂的!
就算他们身为文官和读书人,平时再傲娇,再看不起林逸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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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诗词写的好那是再正常不过了,大家都承认,比不过没啥好羞愧的。
“你们一个个的,比得过?”
“咳咳。”
林逸晨干咳几声,瞥了小金子一眼,对去青楼勾栏微服私访的事,他觉得最好还是不要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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