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和万剑阁的古风王朝接壤,南边就是一望无际的古矿,很多人铤而走险都聚集在这里,所以鱼龙混杂,就连王朝也没有过多的管辖这里。”
“所以,这里每天都会有很多的小帮派覆灭,又会有很多的小帮派建立起来,只要能够给上足够的租子,城主府就不管你这些,无论是什么烧杀抢掠,还是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也都是一样的,没有人管的。”
掌柜的倒是也无聊,就坐在那里和他攀谈了起来,掌柜的觉得他像是那种初出茅庐的侠客。
年轻人嘛。
可能有些本事,也怀揣着对于江湖的向往。
想要罚恶扬善,惩奸除恶。
也或者是那些大家族来的公子哥,外出历练。
从他的衣物就能够看出,即便是并不贵重,但也不是一般人能够穿得起的,应当不是什么小势力的子弟。
但是这世道哪有那么好混的,这样的人他见的多了,都是这种怀着一腔的热血,踏入陵城。
然后一腔热血就泼洒在了这里。
最终还会来了个死无对证。
就算是那些大家族想要追究,但是强龙也压不过地头蛇。
陵城创建三十年了,还没有遇到过什么特别狠的茬子。
云舒轻轻的点了点头,随后看了老板一眼,轻笑道,“掌柜的能够在这陵城里面,置办如此大的基业,想来靠山不小,来头也很大呀。”
“这是自然的,没有一点靠山的话,谁敢在这里开店,南来北往,赚这么一点钱都不容易,这也是把脑袋别在腰带上讨生活,如果不是真的走投无路,谁会来这里呢。”老板也是感慨了一下,“我看和小兄弟很投缘,小兄弟的住店钱就免了吧。”
“那就多谢了,我今日就走了。”云舒笑道。
云舒也不是那种矫情的人,他的话,老板想来也极为的受用。
“不知小兄弟要去哪里,我也可以指个明路,而且我也规劝一下小兄弟,这里水深的很,当心一不留神就把自己陷入进去。”掌柜的提醒了一下。
当然这也仅仅是提醒而已。
并没有什么多余的想法,毕竟好良言还难劝该死的鬼,自己选择了这里,就要做好被人吃的准备。
“我想要投奔一个势力,掌柜的觉得哪个帮派更好一点?”
“如果你是想要求稳呢,就去火狼帮吧,他们最近势头正盛,接连吞并了不少的小势力,似乎已经有了和城主府分庭抗礼的实力。”掌柜的见没有劝住也没觉得有什么。
如果能劝住了,那才是奇迹了,就给他继续的说起来这些势力。
“如果你还是想要拼一下,那就可以去生死堂那些比较偏僻的帮派势力,他们的实力虽然很弱,但是你只要是稍微提升一下实力,达到练气期,就可以很轻易的在里面坐到高层的位置,宁做鸡头不做凤尾嘛。”
掌柜的所说的还是比较中肯的,云舒自然也点了点头,“多谢掌柜的告知,不知生死堂在哪个地方?”
“顺着这条路一直往北走,那里有一个小巷子,穿过去就是了。”
“……”
出了客栈以后。
云舒向着巷子最深处走着,他觉得老板人还是不错的。
();() 而且那种神色,分明就是见过了太多的人被杀,或者是自己双手也染着血,方才能够在谈论起这些事情的时候,仍然以一种无所谓的状态。
这是一种司空见惯的口吻。
而且也不是真的想要帮助他,仅仅是在那种无聊的时候里打发时间,或者是单纯的谈论一下而已。
也不带什么感情波动,但是确实是帮助了他。
他还是极为感谢的,最重要的是没有收他的钱。
在这混乱之地。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复制属性值后我成了万人迷 双生崽崽又在娃综玩找茬 这个主神空间怎么是缝合怪啊! 盘说 我能用意念粉碎星球 特拉福买家俱乐部 最狂战神 职业反派[快穿] 诸天:我可以催眠自己 人族镇守使 他怎么可能会喜欢我 试谋未遂 都成女神老公了,谁还要巨星系统 酒厂团宠乱步君 重生足球之巅 柔弱兔子开中兽医医馆养狼王崽子 雀魂:开局国士无双 历史观影从景帝开始 被锦鲤女主夺走的气运 不要让万人迷她当女配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罗德发现自己进入了英雄无敌的世界中,身上绑定了游戏系统。杀戮变强,无尽的征战,血与火纷飞且看罗德能否把握住自己的机遇,成为天下无双的亡灵法神。...
...
被奈克洛兹玛召唤到了精灵世界的流星,肩负起了治疗他的重任。不过刚刚出来,为什么卡噗哞哞就要选我当岛屿之王喂喂喂,我连一只精灵都还没有呢!融合世界观,借鉴动画,特别篇,各路漫画关键词精灵宝可梦,口袋妖怪,神奇宝贝,宠物小精灵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开局就是阿罗拉岛屿之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