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新朝贡国约
宫廷大道上,太监带领着一个二十五岁的年轻人缓步往里行走,这年轻人身材稍显矮小,但是皮肤白净,眉眼间倒也有一股英气,虽然现在看起来似乎有些拘谨,但是从气质上能感受到他的身份非富即贵。
事实上他的身份确实不一般,乃是半岛李氏王朝的五王子李芳远。
李氏王朝虽然刚刚才篡夺权柄,但李成桂摄政数年,实际上是在大势已成时机成熟的时候才走出这最后一步,所以大明的官方层面虽然还没有正式承认李氏王朝的合法性,但也只是迟早的事情而已。
那么李芳远这个王子也是具备含金量的,虽然现在官方称谓仍是李公子,但礼部默认是以属国王子的层级进行接待。
此时的李芳远好奇又忐忑的看着眼前所见的一切,应天府紫禁城巍峨的宫墙,辽阔的宫城,还有那一列列森严的甲士,无不让他为之感叹。
天朝上国的气度,的确不是蕞尔小国能比较的。
其实即便李成桂没有篡位,他李家也是高丽显贵,李芳远自然不是见识短浅之辈,只不过说到底大明也是新起的王朝,高丽那边还真的了解有限,如今亲自来到了天朝上国之内,他才真切感受到大国的底蕴。
大明那辽阔的疆域怎么走都走不到尽头,相比之下高丽那贫瘠之地简直不堪入目,眼前所见富丽堂皇的紫禁城更让他为之痴迷,高丽全境都找不到一座十之一二的宫城。
如果大明官员知道他的想法,一定会觉得可笑,紫禁城又算得了什么,历史上比这更加宏伟壮丽的宫城不知道有多少,可惜也都化作了历史的烟尘当中。
李芳远一路所见所闻皆为震撼,大明实在是太大了,大的难以想象。
他终于有些理解当年高丽意图兵出辽东,但自己的父亲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听从命令,并不是父亲胆小怕事,而是高丽那样的小国主动去招惹大明,无异于以卵击石。
走在紫禁城平整宽大的石板路上,李芳远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不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接下来他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到了京城之后,鸿胪寺的接待非常到位,吃住礼仪都给与了他一定程度的尊重,但是李芳远要的不是这些,此行他有更加重要的任务。
好在苦等几日之后,天朝礼部终于做了相应的安排,今天会有天朝礼部尚书亲自接见自己。
对此李芳远是感觉受宠若惊的,自己的王子身份毕竟还没有大明官方承认,此刻能得到礼部尚书的亲自接见,当真是给足了面子,其实就算是实打实的王子,也未必能有这待遇。
古代中原王朝和周边属国的地位差距,完全就不在一个层面,根本就没有什么对等的事情。
走了好一阵儿,太监一直把他带到了一间阁房外面,然后才淡淡的嘱咐一句:“李公子进入后,且记得遵守礼仪,谨言慎行!”
李芳远不敢怠慢,连连应是,纵然是王子,但小国之卑服也体现的淋漓尽致。
太监推开门,李芳远低着头小心翼翼的迈入进去,第一时间向着余光瞥见的一个身影恭敬的行礼:“下国外臣李芳远,见过上国天官任尚书!”
“不必多礼,坐吧。”礼部尚书任亨泰淡淡的声音传了过来。
李芳远这才敢抬起头认真看一眼,然而这一看他就愣住了,让他惊讶的不是眼前气势威严的任亨泰,而是阁房深处的屏风。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刘志黄柔王瑾 吞噬星空之主宰 秦天夏暖暖 陈小凡何思雨 低调修仙,高调复仇 网游之黄昏战士 穿成戏精小师妹,全员偷听我心声 周宇林洛洛 叶天齐妃儿 重生九零:一世枭龙 国民法医 叶问天方丝丝 何近袁绍 叶阳林悦儿 影帝:我的娱乐时代 林晨杨蜜 姑奶奶三岁半,捧奶瓶算命全网宠 叶天齐妃儿 影视烽火之我有装备栏 军婚甜蜜蜜:回到八零当学霸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罗德发现自己进入了英雄无敌的世界中,身上绑定了游戏系统。杀戮变强,无尽的征战,血与火纷飞且看罗德能否把握住自己的机遇,成为天下无双的亡灵法神。...
...
被奈克洛兹玛召唤到了精灵世界的流星,肩负起了治疗他的重任。不过刚刚出来,为什么卡噗哞哞就要选我当岛屿之王喂喂喂,我连一只精灵都还没有呢!融合世界观,借鉴动画,特别篇,各路漫画关键词精灵宝可梦,口袋妖怪,神奇宝贝,宠物小精灵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开局就是阿罗拉岛屿之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