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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歧义(第1页)

爱的歧义注释标题最初发表于1995年《海南日报》,后收入随笔集《性而上的迷失》。

一个口号用得最滥的时候,可能是这个口号大可怀疑的时候。“佛法”一旦随处可闻,空门便难免纳垢。“革命”一旦不绝于耳,红旗便难免变色。同样的道理,当流行歌、主持人以及节日贺卡动不动就“爱”起来的时候,不能不令人捏一把汗:爱的危机是不是已经来临?

“爱”的含义过于笼统,容易导致误解。一个人爱吃红烧肉,爱看枪战片,爱去高档时装店挥霍公款,这算不算爱?如果算的话,那么这种无须劳力和劳心的享乐,相当于天上掉馅饼,当然是很多人最为惬意的事,也是最容易的事,用不着旁人一再鼓动和号召。

不大容易的爱,如爱踢足球,需要在绿茵场上大汗淋漓;爱下围棋,需要在棋盘前殚思竭虑;爱一位情侣,需要殷勤照料热心帮助甚至在危难时刻生死与共。相比较而言,这种爱以某种付出为前提,具有较高难度,并非所有人都能体会和拥有。聊可安慰的是,正因为有了难度,爱的乐趣也就有了相应的深度和强度,比如情侣之间的牵挂和激动,非一盘红烧肉的滋味可比。

难度最大的爱,可能让一些人望而生畏。这是一种根本没有回报的付出,与爱者本人的利欲与乐欲完全分离,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差不多是一种近乎沉重的责任,近乎痛苦的牺牲,甜蜜感已流散无几。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多少人能把爱支撑下去?我看到一个儿子把他的病母孤零零抛弃在家,情愿在歌舞厅里发呆或者在马路上闲逛,也不愿意回家去帮一把。我并不怀疑这位儿子对母亲爱意尚存,如果母亲健康、清洁、富足、甚至美丽,他一定会表现出更多对母亲的亲近。如果母亲去世,他也可能痛心不已甚至深情怀念。但他不过是用一种对待红烧肉的爱,来对待母亲——不愿意有所付出。毫无疑问,他一定也会用这种方式来爱朋友(假如这个朋友既有钱又有权),爱国家(假如这个国家既不贫困也不落后),爱真理(假如这种真理可以带来丰厚的现实功利并且像免费午餐一样唾手可得),等等。他怎么可以承认,他的内心中缺乏爱呢?

爱是有等级的,随着付出的多少,随着私欲含量的增减,发生质的变化,完全不是一回事。也许,以欲代爱,是最低的等级,可谓兽的等级。爱欲结合,是第二等级,庶几乎是人的等级。至于无欲之爱,爱久病的老母,爱丑陋的邻童,爱荒漠的土地,爱竞技场上获胜的敌手,爱无情抛弃了你的国家和民众——当然是最高等级,只能是神的所为了,只能是人心中神的指示和许诺。人不是神,要求所有的爱者无论何时何地都具有无私奉献的伟大和崇高,当然是一种苛求。问题在于,用一个“爱”字抹杀红烧肉与母亲的差别,混淆情感的不同等级,是中文、英文、日文乃至世界上大多数文字迄今尚未纠正的重大缺失之一,是一切无爱者最为乐意利用的文化事故。

这个事故最大的后果,就是使“爱”字常常显得虚假和肮脏,让我一听就浑身冒出鸡皮疙瘩。

199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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