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聚集了六位英灵,在天上对峙的两位王,终于将目光从对方身上移开。
吉尔伽美什俯视下方的英灵。
注意到一道混乱、疯狂的视线落在他身上,当即是张开王之财宝,向对方射了一件宝具。
“肮脏的臭虫,谁允许你直视本王。”
狂战士兰斯洛特转身,伸手抓住了宝具,动宝具骑士不徒手而亡,临时夺走了宝具的所有权。
顺着武器投掷的方向,利用惯性旋转一圈,将其还给吉尔伽美什。
微微侧身躲过被操纵的宝具,吉尔伽美什眼中红芒一闪。
一条疯狗居然也敢触碰王的财宝,王之财宝的面积随即扩大,两人不管不顾地激斗起来。
奥斯曼狄斯则是对刚入场的伊斯坎达尔感兴趣,昨晚东旭和伊斯坎达尔的交锋,他可是看在眼里。
从结果来说,两人棋逢对手,正好可以借着与伊斯坎达尔交手,探查一下东旭的水平。
虽然对自身的实力非常自信,但获取对手的情报,也是战争的一环。
随即召唤出热沙狮身兽,将伊斯坎达尔和阿尔托莉雅都列为目标。
他可不会忘记,这位亚瑟王也和东旭交过手。
一时间,战场只剩下迪卢木多孤身一人,没有战斗对手。
迪卢木多虽然有些不甘,但也只能听从御主的命令,在一旁观察,看看是否能找到机会,击杀一两个英灵。
观战中的迪卢木多,扭头看向身后的不远处。
一道身影缓缓从阴影中走出,停在了一个路灯下。
用手揉搓着睡得懵的脑袋,东旭召唤出太阳圣衣和曙光。
“睡太多了,战斗一下提提神。”
说完,脸上涌现出一丝兴奋,双手握剑,疾驰到迪卢木多身前,将剑高高举起,用力地斩下去。
迪卢木多抬手用红枪挡住了劈砍,嘴角也是露出兴奋的弧度。
对这位在圣杯战争中出名的御主,他也是很感兴趣。
能以人类之身堪比英灵,这是多少人都做不到壮举,未来他一定也能成为英灵。
东旭挥舞着曙光,凌厉的剑光,几次从迪卢木多脖子和胸前划过,不曾砍中过对方。
虽然看起来只是差了那么一丝,就能击中。
但是对于迪卢木多这种身经百战的战士来说,那一丝犹如天堑。
更何况东旭不单需要进攻,还得注意迪卢木多手中的两把宝具。
红枪真名为“破魔的红蔷薇”,是一旦被击中便能撕破一切魔法附加的防御。
黄枪则是“必杀的黄蔷薇”,附有“无法愈合的伤口”的诅咒,被其击中之后,会造成不可恢复的伤口,“再生能力”和“治愈魔术”也无法使其愈合。
东旭没有打算,拿自愈能力挑战一下魔枪的诅咒,从心地躲避每一次进攻。
再一次挡住刺向脑袋地红枪,东旭觉迪卢木多忽然放开了红枪,任由红枪被东旭击飞。
以红枪被击飞为代价,换取“必杀的黄蔷薇”打出致命一击。
东旭面对刺向胸口的一枪,已经没有办法躲避,只好微微侧身,左手松开剑柄挡在了胸前。
太阳圣衣与“必杀的黄蔷薇”碰撞出火星,迪卢木多露出惊讶的神情,似乎是没想到居然没能刺穿黄金圣衣。
东旭脸上的凝重表情,瞬间就化作了得逞的笑容。
侧身躲过迪卢木多的刺击,回身一脚踢在其腰侧。
下一秒,迪卢木多被击飞,撞破了数十个并排在港口的集装箱,被掩埋其中。
活动了一下手腕脖子,东旭长长地吐出了一浊气,身体终于苏醒了过来。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七零钓系美人,靠撒娇拿下冷面军少 金风玉露 我有七个大佬哥哥 相思难忘,千年相遇 眠花卧柳之万世轮回 陆少夫人又来送离婚协议了 穿越后我靠厨艺混得风生水起 剑与尸潮:魔法火药前文明 四合院:拳打傻柱,脚踢贾张氏 重生后,我把渣男贱女锁一窝 圣子快跑,魔族女帝要招你为婿! 寻常巷陌 好像是封神来着 闲云炼尘录 邪修师妹拯救了全宗门 被嘎后大师姐断情绝爱,师尊慌了 霍总您的小哑妻带球跑了 武当剑仙宋青书 小缘又跑路了 试婚33天,顶头上司宠我不停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罗德发现自己进入了英雄无敌的世界中,身上绑定了游戏系统。杀戮变强,无尽的征战,血与火纷飞且看罗德能否把握住自己的机遇,成为天下无双的亡灵法神。...
...
被奈克洛兹玛召唤到了精灵世界的流星,肩负起了治疗他的重任。不过刚刚出来,为什么卡噗哞哞就要选我当岛屿之王喂喂喂,我连一只精灵都还没有呢!融合世界观,借鉴动画,特别篇,各路漫画关键词精灵宝可梦,口袋妖怪,神奇宝贝,宠物小精灵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开局就是阿罗拉岛屿之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