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姵挑挑眉,没有回头,在蓝佳人欲言又止的神色中逐渐走远。
找到车开向通往市区的公路时,元星跳出来趴在她肩膀上神秘地说:“宿主,有个好消息呐。”
“什么?”
“宿主的功德金光涨了很多呢,你的魂体已经金光闪闪啦。”
“呵,果然刷主角才是王道。”
……
有空间要做什么?当然是收集物资啦。
有了异能要做什么?当然是打丧尸收集晶核了。
元姵现在就和元星狼狈为奸,在丧尸聚集的城市中刮起一股雁过拔毛的旋风。
有了异能和元星的配合,元姵当日离开加油站后就开车进入城市边缘,用了两天的时间杀出一条血路,成功在位于市中心的大厦上暂时安顿下来。
进入之前,元星已经扫描过城市布局,电子地图早已生成,元姵从中轻易得知城市里大部分都是普通丧尸,进阶的丧尸只有十几只,零散分布在各个阴暗的角落里,对她构不成威胁。
末世虽过三月,大多数东西还能用,元姵就在大厦高处的一个豪华酒店落脚,然后从上到下逐层清场,一边收集物资一边猎杀丧尸。
等一幢楼清空下来,她的异能和战斗力都有所上升,让她更有动力清洗这座城市。
中心大厦地下室有发电装备,元星靠它把电网拉起来,并运用这个时代没有的高科技,通过电离子层把大厦以及它周围十米内的事物全部隔离起来。
在外人看来,中心广场上大楼倾倒,变成了一片没有踏脚之处的废墟。
住的地方有了安全保证,不怕会有运气爆天的幸存者跑过来鸠占鹊巢,元姵开始以大厦为中心往周围辐射清理丧尸。
当然,物资也是全部带走,明面上的小店她不碰,专往大仓库大商场奔走,易腐烂的物资统统带走,能保存的食物留一些给后来的幸存者们。
别人搬不走而她看上去有价值的东西,例如家具、陶瓷、字画、书籍等等都被疯狂的一人一系统丧心病狂地收进木镯空间。
期间元姵也偶尔遇到过困守原地的幸存者,但她都避过他们不露形迹。
政府的广播在最近今天已经通过无线电播报了几大幸存者基地,幸存的人只要有点胆识和魄力,就能在丧尸还未来得及大面积变异的情况下找到大部队依靠,她没必要接触那些软弱无能只知怨天尤人的寄生虫。
元姵打打丧尸,收集收集物资,吃喝不愁的情况下,她一个月来把原主的身体养的很好,再加上在空间灵泉的滋养之下,一身合体着装和荣光焕发的精神面貌,让她看上去远远不像生存在末世中的人。
这也是她避过人群的原因之一,身在末世已经够苦逼了,元姵也不想委屈自个,所以有好吃的好喝的从不亏待自己,渐渐就把身体调养的比原主在末世前还要好。
若是以她现在的状态,往幸存者中一扔,肯定是最受瞩目和引人觊觎的那个,所幸她也不想亲自去考验这个世界的人心,一人一系统相伴着自得其乐,收集能量也很逍遥自在。
元姵用一个月的时间把城市中内圈逛了一遍,主要的变异丧尸被她用木系异能一个个勒住脑袋取走晶核,然后再浇上油放把火,烧成渣。
所以那段时间城市中心天天冒起微不可见的黑烟,让人不可忽视,幸存者们开始纷纷往城市外逃离,外面的异能小队也忌讳着不敢进去,方便了元姵大方施展。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沈亦安叶漓烟 我就是如此娇花 末世之炮灰抱大腿/丧尸不要脸 暴富养王爷?我的超市通古今 抢来的快穿系统 夺命狂奔 平行空间七十年代生活 福孕连连 清穿武氏有系统 七零年代过好日 养子成龙 帝皇九重决 未来宅居生活 废柴学院记事簿 女王快穿:满级系统在线攻略 未来多子多福 末世女清穿 我是墙头草的闺女[七零] 末世宫女升职路 一切为了投胎[快穿]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罗德发现自己进入了英雄无敌的世界中,身上绑定了游戏系统。杀戮变强,无尽的征战,血与火纷飞且看罗德能否把握住自己的机遇,成为天下无双的亡灵法神。...
...
被奈克洛兹玛召唤到了精灵世界的流星,肩负起了治疗他的重任。不过刚刚出来,为什么卡噗哞哞就要选我当岛屿之王喂喂喂,我连一只精灵都还没有呢!融合世界观,借鉴动画,特别篇,各路漫画关键词精灵宝可梦,口袋妖怪,神奇宝贝,宠物小精灵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开局就是阿罗拉岛屿之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