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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第2页)

你得了一种不撩会死的病是吧?

所幸,撩完这句后,接下来,他倒是安分了,只管搂着她骑马往山里跑去,路越来越难走,马儿都跑的很是吃力,但景致也越来越惊艳,穿梭在其中,处处可见枝头五颜六色的野果子,鸟儿低唱着,也不怕生人,草丛里更时不时的跑过野兔子、野鸡,人和自然融为一体。

陆拂桑看的目不暇接,连身后的火炉都忽略不计了,也或者是挨的久了,身体都产生了适应性,不再觉得那么难以忍受和不自在。

秦烨不撩的时候,堪称一本正经,而且,也还算体贴,见她盯着那些野果子眼睛闪亮,便自动自发的去摘了给她,还顺便跟她科普一下名字。

陆拂桑并不领情,一边啃的津津有味,一边在心里轻哼,这禽兽肯定是在她面前显摆自己见多识广,反衬出她的孤陋寡闻,幼稚!

果子摘了一堆,她捧在怀里,挑挑拣拣的吃,有酸有甜,她都来者不拒,秦烨低头瞅着,便觉心头说不出的满足感,他都要忍不住鄙视自己了,什么时候这么容易满足了?

看她吃得饱后,又忍不住问,“要不要打猎?”

“嗯?”

“爷给你打几只野兔子回去烤着吃如何?还是你喜欢吃鸡,或者是野猪或者熊……”

听他漫不经心的说,陆拂桑差点噎着,见他神色不是开玩笑,才无语的问,“怎么打?赤手空拳?”您老人家再牛掰,也跑不过野兔子的四条腿吧?

秦烨冲她一笑,然后从马鞍里拿出一只猎戗来,在她面前晃了晃,“用这个。”

陆拂桑,“……”

你早有预谋是吧?

准确的说,是余顺有先见之明,早早都准备好了,在他看来,秦烨那是各方面都完美无缺,但要说最有魅力的地方,还是他握着戗的时候。

那是英姿猎猎的真爷们,魅力自然无与伦比,对女人而言,绝对比任何一种情药都管用。

所以,白马都准备了,戗怎么会落下?

于是,秦烨就有了这个绝佳的装逼好机会。

很快,山里就模糊的传来戗响,余顺听见了,笑得越发傻憨,四爷没辜负他的一番助攻美意,等打完猎,一定会把夫人迷得晕头转向了。

晕头转向倒也不至于,但陆拂桑确实对他刮目相看了不少,尽管知道他能在那个位置上被人脑残的崇拜着,又被千叶各种推崇备至,肯定不会是胸无点墨,肯定是有几分本事唬人的,可她没见过啊,她见的只是他禽兽无耻的一面,能有多少好感呢?不抽他就算好了。

然而现在,她终于有点明白,那些人为什么心甘情愿的当他的脑残粉了。

手起手落,连瞄准都不用,她只来得及看见影子一闪,然后,地上就多了一只扑棱棱的野山鸡,这份本事可不是作秀、耍花架子,没几年功夫,根本做不到。

而他的神色,看起来寻常极了,好吧,她也只是在心里大惊小怪的惊叹,明面上,哼,大家一起玩淡定啊,她就不崇拜仰慕他!

☆、第六十一章孝敬岳父岳母

……

下山的时候,战果累累,野鸡、野兔子什么的拎了十几只,回到院子里,秦烨把东西交给余顺,让他处理一下,余顺心神领会,麻溜的倒持干净,用漂亮的编制篮子装着,笑眯眯的献给陆拂桑,凌淑芬还在旁边帮腔,“夫人,这山鸡炖出来可香了,隔着几十米都能闻到味,野兔子烤着吃最好,肉质鲜嫩美味,我把兔子的皮毛留出来了,冬天缝成围脖或是手套,又保暖又漂亮,等做好了,让余顺给您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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