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寒点头:“可以,吃一点就行了。”
“人吃谷物,吃的就是草木精华。人吃肉食,吃的就是血肉精华。而炼炁士更甚,可吸收日月精华而辟谷不食。”
“你的血肉精华太过旺盛,普通人吃一小口,约莫指甲盖那么点,大概两天都不会饿,光喝水就行了。”
“甚至可能吸收的精华、元气,还会让他们长肉……”
炎奴惊喜道:“那我岂不是可以让全天下的人,都不挨饿了?”
妙寒叹息道:“理论上是的,但你千万不能这么想。”
“普通人的吸收能力有限,大量的精华都浪费掉了。武者得到的好处会更多,借此功力大涨。”
“而从中最能得益的……是修士!”
“你每一寸血肉,都是炼丹材料,都是极品的天材地宝。”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种东西一旦散播出去,会引起血雨腥风的。”
炎奴眉头紧皱,呢喃道:“所以百姓得到这东西,只会惹来灾祸,是吗?还是天下不太平……”
妙寒撇嘴道:“就算天下太平,也不行。”
“我们可以拿这东西救灾、救急,但万万不能让百姓依赖它。”
“否则这天下,不会再有人从事生产了。”
“人心的欲望是无穷的,炎奴,永远不要尝试,一个人去满足所有人的欲望。那样是永远找不到太平的。”
炎奴挠头,原来不是他把所有条件满足,就能太平吗?
妙寒给黄半云找来一把普通的枪,又对炎奴说:“先把秃发唐解决掉,你要注意防范他还手,更不要让他给半云也画上纹身。总之不用急,磨死他就行了。”
秃发唐被拖出小镇,由黄半云处刑,心里十分忐忑。
他已经知道,朱妙寒要如何杀死他了。
绕过双飞燕特性,通常无非就两种办法。
一种是扔到极端环境中,炎奴不加钳制,环境也能杀死他。
第二种更简单,让别人杀死他。
本来在场除了炎奴,其他人都很弱,他几万段法力在身,根本不慌。
秃发唐法术护体,黄半云都不能破防。
磨个七天七夜都别想磨死他,到时候救援肯定到了。
可万万没想到,炎奴可以不断创造极品补药。
黄半云一击近千年功力,磨死他要不了多久。
“咚咚!”
黄半云枪法精妙,如今功力大增,更是威力浩荡。
炎奴直接把秃发唐放了,黄半云一枪就把秃发唐轰飞出去。
不过秃发唐挡住了,乃至脸色狰狞:“找死!”
他反手一道黑光射出,就要杀死黄半云。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男主罢工了[快穿] 重生!我回到末世前疯狂囤货! 震惊:你管他叫村医? 边缘人物她重生了 三界聊天群:我竟然是群主? 万界武尊 赵成坤诡异录 当锦鲤穿成了炮灰男配 九个哥哥团宠我 下乡小知青,成为糙汉心尖宠 我把星际技术上交了 七零小媳妇 偷我的外卖是吧?辣哭你! 玄门掌教是被拐的真千金 红楼之黛玉后妈不好当 靠我吃上三个菜[七零] 错认宦官当亲爹 山村野花开 穿书后所有人都开始爱我 有趣的灵魂一千多集
(日更一万)杨青叶穿越了,成为筑基仙族杨氏的一个双灵根修士。他开启丹道空间,无代价学习炼制丹药,炼制筑基丹结金丹带领杨氏仙族成为最强仙族!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丹道仙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2001年的5月,征服者王烁正式开启了他对NBA的征服之旅。...
一箭敌胆寒,一枪扫乾坤,一锤定天下,九零后颓废青年穿越三国,身兼隋唐三大名将武艺于一身,且看裴枫在蜀汉军中掀起怎样的波澜。...
身怀神捕系统,穿越高武世界,成了一个小小捕头。只不过,陆乾当捕头只想抓贼升级武功,在这危险的高武世界自保,顺便惩奸除恶,怎么当着当着就当到皇宫里头去了...
伟大的汉王朝渐渐走向了末路。数十年间,人间沦为鬼域,白骨遮蔽平野,天下龙蛇纷起,竞问鼎之轻重。尸山血海之中,一名年轻的武人持刀起身,茫然四望,但见凛凛英雄犹在而汉鼎余烟未尽,孰能续之?...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