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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第1页)

盛夏六月,夜风拂过林间,却给人以深冬一般的凄寒。

浓重腥臭的妖气与血腥气弥漫在空气中,深暗的妖血蜿蜒汇聚成渠,污染了大片青草与土地,以此地为中心,方圆数里之内鸦雀无声,宛若死寂。

众人注目之下,陆恒轻轻振了下腕,沾染在长剑上的血液一扫而空。他收剑入鞘,直到这时,才回头看了眼身后死状惨烈的兕妖。

他剔透宛如琥珀的眼中没有一丝波动,唯有唇角几不可查地扬了扬,淡声对修士们说:

“这只兕妖很值钱,尸体和妖丹都归你们,在下只收两百两的屠妖费。”

……

贺立群瞪大眼睛望着他,直到此刻神魂还在天上飞着,回不了体。

难以相信,眼前这个剑术高绝、弑杀冷血的青年,和白日里那个温文尔雅、甚至有些没脾气的废柴竟是同一人。

又想起自己曾把他称作“没修为的阿猫阿狗”,让他别拿除妖师当幌子骗小姑娘,贺立群的脸皮顿时像火烧,羞愧得恨不得当场挖个坟把自己埋了。

另一边,群玉和青雁处于另一种更为震悚的状态中。

“我和陆公子初遇时,因为脑子不清醒,曾把他错认为镇星仙君。”群玉用灵识对青雁说,“那时陆公子便澄清过,他只是凡人,不是什么镇星仙君。”

“或许他是仙君下凡历劫的凡身。”青雁想了想,又否认,“不对,十年前我还在仙界见过仙君,从未听说他要下凡历劫。陆恒至少二十岁,不可能是仙君。”

“可惜我已不能再回仙界,不然真想去确认一下。”青雁叹道,“即便陆恒不是仙君,也一定和仙君有渊源,不然,就算仙君主动赠剑,尘霜剑也不可能认他为主。”

群玉听得似懂非懂。

陆恒在她心里本就是神仙一般的人物,如今得知他手握仙剑,甚至和她全家最崇拜的神仙有渊源,她虽感到震惊,莫名又觉得非常合理。

少女热烈的目光穿过树影,胶着在陆恒身上,只见他正欲出剑砍死狼妖,众修士慌忙拦住,要留狼妖一命,好问出失踪的小师弟下落,陆恒这才不情不愿收了手,垂眸掸了掸衣襟上的尘土与血水,朝群玉这边走过来。

青雁盘旋在半空中,紧张地盯着陆恒手中的剑。

长剑入鞘之后,那汹涌的剑气、凛冽的寒意同时消失,整个剑看起来朴素安静,毫无灵性,青雁记得曾经的尘霜剑不长这样,而且即使收在鞘中,旁人依然能感受到那股强大的灵力波动,而如今陆恒手上的尘霜剑,似乎做了整容手术,又被某种强劲的禁制术封锁了灵性,只有在主人拔剑使用它的时候,那些力量才能尽情释放。

就好像,不想被有心人发现它是尘霜剑似的。

陆恒这时已走到群玉面前,群玉给他递了张手帕擦脸,他没接。

“我去溪边洗洗就行。妖血污秽,莫脏了手帕。”

他神情已恢复温柔清润,仿佛从不知杀戮为何物。

注意到青雁视线,他抬起眼,恭敬道,“青雁前辈有何指教?”

“咳咳,不必叫我前辈,直呼青雁即可。”

回想这半日,它对陆恒各种嫌弃,左一个“你小子”右一个“无知小儿”,它翅膀便忍不住微微抽搐。

青雁还未想好该如何询问尘霜剑之事,他们身后,修士们突然失声惊叫起来——

“是我眼花了吗?你们快看那鼎!”

“卧槽!大师兄你快看!那个鼎自己在动!!!”

……

群玉和陆恒听到的一瞬便回头望去,只见那倒在地上许久无人问津的漆黑大鼎竟然真的在缓缓滚动。周遭夜色浓重,它的轮廓本就不清晰,正当所有人都以为它滚入一片深暗树影中的时候,眨眼间,众人再定睛一看,那鼎竟然生生消失在众目睽睽之下,就这么凭空蒸发了!

贺立群率先飞身来到大鼎消失之处。

“是……传送阵?”他皱眉思索,“不对,一尊鼎怎么传送自己,应是隔空取物!”

群玉揉了揉眼睛,她目力极好,能在夜间视物,方才没太注意,此时细细回想,似乎确实在那尊鼎周围看到了一片模糊的、有别于真实景象的奇异空间。

“确是隔空取物。”陆恒朝前走了两步,对群玉和修士们说,“无论此鼎在哪,每隔一段时间,它必定会消失,然后,出现在下一个妖怪手上。而且此鼎之上加了禁咒,不能被放进任何非现实的空间,也就没人能真正带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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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傲天  当一台电冰箱拿到女主剧本  谁家社恐是这么打排球的  抢了孽徒男主的饭碗[穿书]  [综英美]蝙蝠崽来自流星街  我那温柔强大又短命的丈夫  穿成邪神的男妈妈[无限]  病秧子虫母爱护指南  看到弹幕后我成了顶流  我助始皇统一全球  鸿天神尊  深渊蝴蝶  此刻,我即为王[西幻]  废太子在七零吃瓜看戏  闲散宗室八卦日常  弄堂来了个白富美[年代]  我老婆,反派大佬,超可爱  我在惊悚游戏做BOSS  穿成寒门贵子  博爱青梅代替龙傲天走上人生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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