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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要是羽毛笔能自己写作业就好了(第2页)

“作业好多,”她往桌面上一趴:“要是羽毛笔能自己写作业就好了!”

如果有的选,达芙妮自然是不想写两份作业的,所以卖惨是很有必要的。

别说,你还真别说,这句话一下子就触动了莱斯,让羽毛笔自己写作业这个思路的确可行。之前他曾经发明过自动书写录取通知书的羽毛笔,那照着它再做一支可以自动写作业的笔也不是无稽之谈。

但仔细想了想后,莱斯发现想实现这个构想还是有点困难的,因为和内容基本不变的录取通知书不同,作业的内容是千变万化的,有时题干改一个字,答案都会截然不同,对羽毛笔的识别能力要求很高。

想做一支自己写作业的羽毛笔,难度不亚于制作一顶分院帽,但确实可以挑战一下自我。

莱斯将羽毛笔计划列入了自己的日程安排。

();()  短暂的聊了几句后,三人就各自干各自的事去了:赫敏在解决教授们布置的作业,达芙妮掏出一卷羊皮纸,在上面写起了给父亲的信,莱斯则是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

“你在看什么?”赫敏写完一份论文后伸了个懒腰,然后被莱斯手中那本封面有些花里胡哨的书吸引了注意力。

“《与女鬼决裂》,作者是吉德罗·洛哈特,写的是他在班登驱逐女鬼的事迹,很有意思的一本小说。”

“女鬼?”

“洛哈特的书?”

赫敏和达芙妮从话里捕捉到了不一样的关键词。

“女鬼是一种活跃在苏格兰、爱尔兰一带的黑暗生物,看起来像一个女人,但她的叫声和曼德拉草一样对人来说是致命的。”莱斯给赫敏解释了一下什么是女鬼。

“吉德罗·洛哈特是谁?”

“一个小说作家。”这是莱斯给他下的定义。

“非常厉害的冒险家!”达芙妮给洛哈特的定位和莱斯有些出入。

莱斯之前在丽痕书店时就注意到了这位畅销书作家,奈何他的书实在太贵,一本顶其他书三本。他权衡许久,最终放弃了购买,结果没想到在霍格沃茨的图书馆里居然见到了这些著作。

这几本洛哈特的著作,很有可能是图书管理员平斯夫人代表霍格沃茨校方购入的。这是很常见的操作,霍格沃茨会定期收购市面上的书籍以充实自己的图书馆馆藏。正是这千年如一日的操作,使得霍格沃茨图书馆成为了全欧洲最大的魔法图书馆。

在莱斯眼中,洛哈特的冒险故事颇为有趣,不过不少细节和真实情况都对不太上,但也可以理解,毕竟小说是要做些文学加工的。

是个经历丰富,能写出有趣故事的小说家,这就是莱斯眼中的洛哈特。

————

更新献上,今天还有一章,不过可能要等到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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