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作乱的妖类为六阶噬心妖狐,若是情况属实,那么依照沈修如今的修为实力,解决起来不会有太大问题。
返回屋中,背负长剑,手持斩魔刀的沈修出门,离开了上林城,直奔卷宗上出现噬心妖狐踪迹的山华镇。
山华镇是上林府城辖下六大镇口之一,其中有十十三个村寨,散落分开,合起来的人口近十万之数,规模不。
镇上阡陌交通,四通八达,房屋星罗棋布,临近主街道的两侧多是玲琅满目的店铺,青砖红瓦建筑。
道边上则是随意一些,多是搭建的茅草房屋,矮墙矮房。
最后的目击者,则是这街道上一家米铺的伙计。
搜寻了一阵。
沈修找到那家发生事件的米铺。
与沈修见面的,是一个穿着灰衫短褂的瘦弱青年,脸部昏黄,双眼迷离,看起来弱不禁风。
谁知道身体这般羸弱之人,却是与那噬心妖狐碰面后,现场唯一留下的生还者。
这般机遇,听见来就极为地玄乎。
城衙的捕快,就是根据这灰衫短褂的青年描述,才断定这不是寻常的人命案件,而后记录推断其背后有这妖类作祟的影子。
知晓己方,对于这些案件无法处理时,捕快衙门果断将这个案子递交给了悬剑司。
在沈修到来,打探那妖狐的踪迹时。
这灰衫短褂的瘦弱青年还表现得颇为忐忑,显然那日的情形,给他脆弱的心灵带来了不的阴影。
听到沈修是为除妖而来,摄于对那妖狐的畏惧心理,这灰衫青年还是一字一句地交代当日的情形。
这噬心狐妖在这镇子上坐落多日,引得附近的人是人心惶惶,早日将想将这家伙给弄走。
不然如此下去,不知陨落的还要多少热。
沈修与那灰衫青年交谈了一番,言语之间一一应征,大概也了解了这其中的前因后果,甚至还补充了些那些卷宗上未曾记录的细节。
根据灰衫瘦弱青年所言,五月的是十一日那傍晚戍时。
他熄灭了屋中烛火,在准备休息睡觉前,打算去一趟院后茅厕散散物放放水。
只是刚刚蹲下没多久,就听到茅厕外头响起清脆的敲门声。
怜可见。
这三更半夜蹲坑的时候,这样诡异地响起敲门声,这谁听着不干净心里发毛。
当时的灰衫青年顿时就感觉菊花一紧,一股凉意涌上了尾椎骨,哪里还敢开门。
然而那敲门声却一直在持续,如同夺命的幽诡一般阴魂不散。
到最后敲门声停了,却响起了一个女人动听的声音,那声音软绵绵地让人只是听着浑身就酥麻了。
还亲热地喊着他相公相公,要不要喝口茶。
他娘的!
我在茅厕蹲坑你问我要不要喝茶!
喝的是哪门子茶!
更他娘的,他连个婆娘都没有,又哪里来的什么娘子。
这娘子一听就是什么鬼东西扮演的。
然而长久得不到他的回应,紧接着那女人却是搬动木板,似乎是准备自己开门了。
这个时候的他哪里还能镇定,联想到之前听的那些妖类作乱的消息,他腿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成为中国锦鲤之后 替嫁后被阎王将军宠上天 穿成恶毒后妈在娃综爆红 海水每天上升一米[末世] 穿成反派他亲妈 元界巅峰 误入豪门,闪婚老公每天花式吃醋 月老三岁半,被八个舅舅团宠了 全能女配[快穿] 别人科举我科学 因为脸过于黑,所以被选中了 穿成女配带球跑 皇城司第一凶剑 什么?奥特曼是终身制的? 重回高考前,我在科学圈火爆了 病弱美人在星际御兽 穿书后大佬把我当祖宗 我靠绝症死遁[快穿] 我在游戏王里不当人 小师妹社恐但拔剑
说好的穿越必备金手指空间呢怎么变成培养皿了培养皿能干啥培养细胞啊这是一个靠卖细胞卖萌发家致富的故事,这也是一个牛逼的老爹找宝贝女儿的故事s作者热恋中,所以有男主...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芃芃穿成了小说里被抱错的真千金,亲人嫌弃她不够高贵,却对假千金爱护有加。田芃芃麻溜的划清关系走人。读书创业两不误,还跟狂霸酷炫拽的财阀继承人成为合作伙伴,赚得盆满钵满。某天她被他推到墙角adquo听说...
十七年后,他拖着残垣断壁般的身躯低调地回归华夏,就如同一个漂泊浪子一头扎进了母亲的怀抱,大家都很面子的叫他一声叶哥,一段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生从这里开启完本作品重生最强特种兵250万字,人品保证,...
神医魏若穿越书中女配,被人丢在乡下十年不闻不问,直到十三岁才被接回来。众人看她整日就只知道种花种草种粮食,便觉农妇无疑了。身为真假千金中的女配真千金,魏若既不想跟男主谈恋爱,也不想跟女主争宠,她一门心思地搞钱,搞钱,搞钱!当假千金还在担心魏若这个真千金的归来会影响到她的地位的时候,魏若已经默默攒下一个小金库了。当假千金还在想方设法吸引男主注意力的时候,魏若已经做了大财主了。要钱有钱要粮有粮,铺子开了一间又一间。后来她哥哥做了首辅,她老爹做了大将军,还有那个坐在龙椅上的,是她夫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