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奚和苏骄跟着流浪的魂魄,一路来到园区医院。
医院、墓地、火葬场。
这是人间阴气最盛的地方。
但是也不该重成这样!
还没靠近这家医院,连奚就感受到一股森冷的寒意。他眉头微皱,转对苏骄道:“这家医院的阴气似乎格外重。”
苏骄也凝重了神色:“有恶鬼作祟?”
两人本来以为这个流浪魂魄出窍,只是单纯地受了伤,不小心丢了一魄。现在看来,情况并不简单。
苏骄:“这个人的肉身应该就在这家医院里,距离够近,可以施法让魂魄归位了。”顿了顿,他问:“连奚,你来还是我来?”
真路人假玄修连奚十分谦让:“请。”
苏骄嘿嘿一笑,摸着脑袋:“那我就不客气了。”
医院花园昏暗的角落里,凉风瑟瑟,树随风动。
一缕虚散不实的魂魄站在黑暗中,目光迷茫,只痴痴地抬头,看着医院大楼。
连奚非常好奇这苏骄把会用什么方法,把流浪的魂魄送回去。
之前苏骄一直误会连奚,以为他也是个“同道中人”,是个玄修。但只有连奚自己知道。
他什么都不是。
连奚从小就有一双阴阳眼。
小时候,他无法分辨鬼和人,总是将那些鬼当成人。他会说“阿姨你要撞到叔叔了”,还会问躲在墙角哭泣的白裙小女孩为什么这么伤心,于是周围所有人都将他当作怪胎。唯有父亲和爷爷,从来都不怪他。
父亲还告诉他:“你是个很与众不同的孩子。”
然而很快,他就没了爸爸,又没了爷爷。
连奚低下头,看向手腕上的青铜铃铛。
一直陪伴他的,只剩下这颗铃铛了。
父亲说,这颗铃铛是他出生时,一个老护士送给他的礼物,是个不会响的哑巴铃铛。起初只是当饰品带在手上,后来有一次,连奚遇到一只想要找替死鬼的恶鬼,他走投无路之际,这只铃铛突然出一声脆响,那只恶鬼被打得魂飞魄散。
这时,连奚这才现铃铛的妙用,此后也渐渐熟悉了这只铃铛,只是仍旧不知道它真正的用法。
然而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
遇事不要慌,摇铃铛!
虽然连奚不知道铃铛有什么用,但一定能救命!
就像这次,连苏骄都对流浪的鬼魂束手无策,连奚死马当活马医,直接摇铃铛,就奏效了。
宝贝铃铛相当给力,一下就让流浪的魂魄有了意识,自己找到了身体。
当然,这次是起了正面效果,谁也不知道下次会不会铃铛一响,直接就给流浪的魂魄打散了。
连奚摸着铃铛,看见苏骄翻手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笔。
这是一支白玉为身、蟠龙绕柱的细长毛笔。
笔头是一丛白色的细毛,看不出质地,但一根根笔毛柔滑细顺,随风飘逸。
苏骄右手执笔,目光凝肃。他在口袋里掏了掏,似乎在找什么东西,但找了一会儿,他忽然脸色大变,低呼:“艹,居然忘带了!”
连奚蹙眉,正要说“实在不行我来摇铃铛”,却见苏骄心一狠牙一咬,抬起了自己的左手拇指,然后……
一口咬了下去!
矮子室友疼得眼泪汪汪,但不想浪费这新鲜的血,立刻用毛笔蘸起指尖流出的血。他信笔挥毫,在空中写下两个大字,同时口中念念有词:“混元江边玩,金刚列两旁。千里魂灵至,急急入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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