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呢,今天把这些棉袄做完,我明天晚上回来就做丝巾。”纪迎夏边车布料边说,她奶给了她一块丝绸料子,她买了点绣线,在上面绣了几朵大牡丹,那牡丹已经完成了一半,还有一半没完成,不过她也不着急,离叶家大娘过生辰还有几天,足够她完成得了。
纪奶奶把旧衣服和拆下来的布料,一一裁剪完,就打着哈欠,去睡觉了。
纪迎夏继续在那砰砰的踩着缝纫机。直到快十二点了,她才把八件棉袄全部做完。班里二十多个孩子,只有八个孩子没有棉袄穿。这样她明天把这些棉袄给他们了以后,想必他们再也不会冻的哆哆嗦嗦的上课了。
纪迎夏把棉袄拿给了没有棉袄的那几个学生,他们高兴的当场就穿上了,这件事情她并没有告诉学校的另外两个老师和校长,她觉得没必要。
可是事情做了就不可能不留下痕迹。都是刘家村的学生,刘家村是个大村,有三个纪家村大,孩子当然有很多,不然,也不能单独开一个学校,像纪家村就是和别的村子合在一起开的学校。孩子穿了棉袄回去,家长肯定会问,一问之后,几乎全村都知道了。
拿到棉衣的家长当然对老师十分感激。下午的时候甚至有的家长竟然让自己的孩子拿了一个鸡蛋或者几斤粮食来送给她,以示感谢。纪迎夏哭笑不得。
可没领到棉袄的学生家长却来质问她,为什么别的孩子有棉袄领,他们的孩子没有?纪迎夏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可对于那些不讲道理的家长,她却没什么好心情,直言,只因为那几个孩子没有棉袄穿,她才会给他们的。那些家长听到她这样说,眼睛一亮,考虑是不是下次上课不让自家孩子穿棉袄来,那样老师是不是就会给他们家的孩子,送一件棉袄。
纪迎夏看出了家长们的心事,面无表情的道:“既然,全班都有了棉袄,以后就不再送棉袄,如果哪个学生因为家长不让孩子穿棉袄上学,而生病了的话,家长自负责任。”
听了纪迎夏的话,那些家长知道没有希望领到棉袄,都垂丧着脑袋走了。
刘雯却恨死了纪迎夏,另外一位男老师姓陈,是刘家村的知青,没人找他,所以他倒没什么感觉,刘雯这两天,每次放学回家,遇到村里的熟人,都会问她一句,为什么他们孩子没有棉袄穿,怎么没领到棉袄,而哪家孩子没有棉袄却领到了。刘雯解释的嘴巴都起泡了,才把那些缠着她的村里人打发走。
再到学校的时候,她就气势汹汹的来到纪迎夏面前,狠狠的瞪了她一眼道:“纪迎夏,你以为你是谁啊?你这么好心,你怎么不把全校没有棉袄穿的学生都给发一件啊?......既然没有那个本事,发的什么好心啊?”
纪迎夏被她骂的一愣,她没惹到这姑娘吧?那为何她这么说呢?再说,她给班里孩子改了几件旧棉袄而已,值得她这么大惊小怪?她也确实没有那个本事帮助全校的学生,即使她自己班上的孩子,也是在叶锦程的帮助下,才勉强能做几件棉袄而已。
如果她还是上辈子的她,她倒是不吝啬一点点棉袄,可她现在也没有办法,只能力所能及的帮助自己的学生,其他人,她心有余而力不足。
她也不是什么好心,孩子,总能激起她的母性,她不忍看自己学生挨冻上课,给他们几件旧棉袄,也能值得这姑娘发脾气?
纪迎夏虽然来到这个世界一段时间,毕竟没有彻底了解这个世界。不知道几件棉袄会在村里起到什么风波很正常,不过,即使知道,以她的脾气,她也会这么做的。不可能因为别人的一点闲言碎语就把自己的初衷给放弃了,那不是她的作风。
纪迎夏面无表情的道:“刘老师,我只是给我班上的学生几件旧棉袄,这与你有什么关系?你这样子走过来质问,是不是有点失礼了?”
刘雯气急败坏的指着纪迎夏道:“纪迎夏,你知不知道你给我带来多大麻烦?你给学生棉袄不会偷偷摸摸给吗?弄得人尽皆知,害的我回去遭人质问,为什么只有一二级学生有棉袄,其他学生没有,你还觉得有理了?”
纪迎夏惊讶的看着刘雯,“这我不知道,但给几个孩子棉袄的事情,我确实没有声张,既然如此,你跟村民解释清楚不就好了,我想他们不会不讲道理的。”至于怎么会弄得人尽皆知的,她想应该是学生回家说的吧。
刘雯不吭声了,坐在办公室椅子上发呆。
放学后,叶锦程还是在学校门口接她。
纪迎夏看到叶锦程,苦笑一声,她颇为无奈把这件事跟他说了一遍,末了来句,“没想到做好事,也能出问题。”
叶锦程拉着纪迎夏得手,笑笑,“那么,如果你事先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你还会选择这样做吗?”
纪迎夏睨了眼叶锦程,理所当然的道:“当然会。”她纪迎夏向来活得自由,不会因为别人的言语而改变自己的初衷。即使被人质问,可孩子们得到了实惠,而她的目的也达成了,这样就好了。管别人那么多做什么?
叶锦程轻笑一声,“既然如此,你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他昨天听到小姑娘的话,就想到了很多种的可能,农村人既朴实也无知,往往伤害人的就是那些朴实的村民。可小姑娘的心,是好的,他不忍心破坏。人人都有自己的坚持,如果小姑娘听到这些质问的话,就放弃帮助那些孩子,这反而不是他心目中敢作敢当的纪迎夏了。
纪迎夏轻笑,脸上竟是自信,“我没担心,只是有点措手不及,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她也没想到这个世界的物质竟贫乏到如此地步。她上辈子做了那多捐赠衣物的事情,也没发生什么事情。没想到,在这里,在她认为相对自由的异世,却遇到了这些事情。
叶锦程就喜欢看到小姑娘脸上飞扬自信的笑容,自从小姑娘救了他开始,他就知道她很不一般,至于怎么不一般,他想不出来,这姑娘给人的感觉,很神秘,很复杂,既像一位从仕女图里走出来的仕女,一举一动即优雅又大方有时还很娇羞,像个大家闺秀。有时她又像军营里的女兵,行事好爽,不拘一格。
当然,这姑娘最任性,虽然她很多时候没有表现出来,但他已经从很多事情上,看出来了。比如,让孩子跟她姓,比如此次给孩子送棉袄。都可以看出这姑娘任性,有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霸气。当然这种任性是他所欣赏的。因为很少有人在种种压力下,还能坚持自己最初的决心的。
“那就好,只要认定了的事情,就坚持做下去。不然岂不是辜负了大好人是生?”叶锦程鼓励的道。他的媳妇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给得起她自由自在的生活。
纪迎夏看看叶锦程忽然问:“就像你选择当军人,即使把腿弄断了,也不后悔!”
叶锦程挑眉,看向纪迎夏慢慢得道:“当军人是我的梦想,所以我腿瘸了,我不后悔。因为为了自己的梦想没什么后悔的,我只后悔以前没有好好锻炼,才致使自己断腿。”不然,他现在就该在部队了。想到此,他看了看纪迎夏,有失就有得,如果他腿不瘸,他也认识不到小姑娘了。
纪迎夏对于军人向来敬佩,她自己倒没有那么高的情怀,想了想笑着道:“我帮助那些孩子是因为我想帮助他们,而那些孩子值得我帮助,不然即使他们再冷,我也不会帮助的。你会不会觉得我目的性太强?”
叶锦程轻笑道:“目的性强,不是坏事。”目的性太强,起码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然后再向着那目的奋进,这样的人生,才不会过得浑浑噩噩。有些人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自己活着的目的是什么,那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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