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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篇 第四十章 白马走江湖(第2页)

王姒之是女子,自然也更懂女子心思。她知道,女人如水,更容易春心荡漾,或许今天逛街看见个温润书生,可能就要念念不忘一段日子。可能明日瞧见个翩翩公子,怕就要魂不守舍。明明只是一场萍水相逢,或许都没有机会去擦肩而过,只能远远驻足,但心里的那份情丝,愈发搁置,反倒是愈加浓烈。所以她相信,眼前这个顶好看的男人每次出游,都会让许多女子失魂落魄,甚至一眼误终身。

爱情这个东西,是没有道理可讲的。也许两个人耳鬓厮磨一辈子,都不能把生米煮成熟饭。也许两个人初次邂逅,便缘定终生。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当初在绿带城与他相逢,扪心自问,她是不喜欢他的。哪怕后来像小猫咪一样乖乖顺从他,也不过是想要救王家。至于真正对他动情是在什么时候,她已经忘记了,或者说从未知晓过。她只知道现在的自己,越来越爱这个男人,越来越离不开这个男人。之前抱着目的去接近他,如今想想只觉得荒诞好笑。

她知道,以他的到处沾花惹草的风流性子,喜欢他,一定会经常吃醋,经常生闷气。但对比曾经的自己,连爱情为何物都不知道,连一个喜欢的人都没有,王家被抄后更是如同行尸走肉,没有任何情感可言。是这个男人用肩膀轻轻撞了一下自己,是这个男人想方设法逗自己开心,是这个最尊贵的男人,不惜引火烧身,拯救王家。

她不奢求能够得到他全部的爱,甚至以后随他入了深宫,深居那一隅之地,哪怕他不常来,也没有关系,只有他还记得自己,那就足够了。

王姒之轻轻走下床榻,走进浴房,梳洗一番后,挽发插簪,气质娴静。犹豫片刻,还是打算着些妆容。

妆镜台前,美人独坐。

美人评上的女子,大多天生丽质,鬓云欲度香腮雪,绛唇冰肌,哪怕不着妆容,也是极美的。弄妆也无非锦上添花。像王姒之这样绝美的女子,更是如此,妆与不妆,其实差别不大。

但女子面对心爱之人,当然想要自己更好看些。

女为悦己者容。

王姒之打扮的很精细,动作轻轻缓缓,从容不迫。床榻上,那个男人还在呼呼大睡,根本不知道有个美人正在为他着妆。

她轻坠玲珑耳铛,又轻轻咬住轻薄脂片,稍稍抿了抿唇。一切都做完后,她微微歪头,眼含笑意看向镜中的大美人。耳铛也随之发出清脆响声,如雪落碎玉,很是动听悦耳。

她瞥了一眼男人,眼神幽怨,怪他怎么还不醒来。在妆镜台前顾影自怜一会,打算外出买些早点,于是轻悄悄离开了房间。

毫无疑问,当王姒之走在街上,一道道饱含惊艳的目光便投射过来。但没有一人敢前去搭讪。甚至路人都避她三分。

越漂亮的女人越是危险,这句话绝不是危言耸听。昨夜一道声音激荡满城,全青钱人便都知晓,太子殿下如今正下榻于此,身边更是伴随一个极美的女子。

王姒之闲庭信步,从容不迫,对于那些惊艳和震撼的目光,始终犹如未见。对于这样的事,她早就习惯。还身居京城时,只要是踏出家门,肯定会撞上哪家的纨绔子弟,然后便会被纠缠许久。她坚信,如若自己不是权贵王家之女,而只是民女,遇上那些纨绔子弟,少不了要被调戏揩油一番。

客栈几里外有一处早点铺,除了粥和馒头以外,倒也没什么东西。王姒之有些犯难,她不笃定瑰流爱不爱吃。不过他既为太子,应是口味挑剔,这清汤寡粥,八成是吃不下的。

思来想去,既然来都来了,干脆就买些回去。至于他爱不爱吃,无所谓,看他心情好了。

于是她向铺子老板要了两碗白米粥,犹犹豫豫要不要一屉馒头的时候,老板告诉她这是青钱城最最好吃的糖馒头,她便不再犹豫,买了一屉。

走回客栈,入了房间。或许是推门声有些大,一直鼾睡的瑰流终于懒懒睁开了眼。

“醒啦?还以为你要睡到晌午呢。”

听到这句声音,瑰流下意识跳下床,晕头转向朝桌子走去。

睡得太久,反倒像是个喝懵的酒鬼。

在王姒之皱眉目光下,瑰流举起茶壶,咕嘟咕嘟将茶水全都灌进腹里。放下茶壶,他整个人终于清醒过来。

见早膳已经备好,他不管不顾,直接伸手去抓筷子,结果却被一双筷子重重打退。

王姒之俏脸微冷,“先梳洗再吃饭。”

瑰流哦了一声,朝浴房走去,喃喃道:“夫人规矩忒多。”

王姒之身体一晃,当即脸色绯红。

瑰流邋邋遢遢走进浴房,又拖拖拉拉走出。头发还在往地上滴水,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要解扣更衣。

王姒之放下筷子,重重叹口气,睡一觉怎么还睡傻了呢?简直连小孩子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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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小心成了国民姐姐[穿书]  开局之我能透支生命  女配的自觉[快穿]  变成女孩子,将高冷千金养成病娇  人在修仙世界,和谁都能五五开  汉末新传:国贼吕奉先  秦爷养了个怪力小萝莉  乔蕴的补丁人生[快穿]  全员恶人参上!  冰封末世:在鹰酱邻居囤粮我囤枪  转生白鹿之开局获得探查术  快穿:美魅娇女主又生崽崽了  [清穿]在太子和四爷都重生了的清宫当团宠  快穿之教父母做人  谢家金堂(嫡幼子)  我在七零娶了大BOSS  替身女配不做人啦  全民:开局神级天赋,最强职业!  长生从学习开始  重生成赘婿后,我把大小姐气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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