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珍珍“”
她其实是想要李文雅帮着自己拿个主意的,但是李文雅似乎对此并不感冒,王珍珍欲言又止,终究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算了,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我约你出来是因为许久没见,我有点儿想你了,难道你就不想见我吗”
王珍珍岔开了话题,笑盈盈地开口问了一句,李文雅挑了挑眉,觉得王珍珍现在的状态似乎有些不太对劲儿,不过见她似乎不想多说什么,李文雅也就没有继续问下去,顺着她的话聊了起来。
闺蜜二人许久未见,关系却并不生疏,她们依旧有许多共同的话题,聊新闻聊八卦聊最近新上的衣服,彼此之间的关系因此又拉近了许多,一切仿佛回到了还在上学那会儿时光。
愉快的时间总是很短暂的,不知不觉间,两个小时便过去了,王珍珍不经意地了一下手表,当发现此时已经是下午四点钟了,她脸色顿时变了“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去了。”
说着王珍珍便手忙脚乱地开始收拾东西,刚刚脸上的那些放松之色转瞬间消失不见了,她又变成了那个之前那个脸上带着淡淡疲倦之色的小妇人。
李文雅最是见不得她这个模样,见她急得就差团团转了,李文雅忍不住伸出手抓住了王珍珍的胳膊“珍珍,你别这么着急,时间还早,我难得休息,你就不能多陪陪我吗”
只王珍珍这样子,李文雅就猜到了她是怎么回事儿,不外乎是要回去收拾家务之类的,她家那大房子明明就只有两个人住着,但是因为萧漳有洁癖的缘故,王珍珍每天都要里里外外打扫一遍,她又是个细致的人,什么都要做到最好,明明是个大小姐,但是却把自己累得不轻。
王珍珍满脸为难地着李文雅,犹豫着说道“可是今天阿萧说会早点下班回来的,我想要亲自做饭给他吃。”
医院这段时间忙得厉害,萧漳已经一连上了小半个月的夜班了,每次回家就跟打仗似的,简单收拾一下就离开了,两口子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好好说说话,一起坐下来吃顿饭了,这一次他好不容易回来一趟,王珍珍自然是希望能好好陪陪他的。
见王珍珍如此,李文雅有些恨铁不成钢地说道“你这丫头,真不知道你的脑子是不是被驴给踢了,你说说你好好一个千金大小姐,放着大好的日子不过,来过这种日子,你说说你像不像是苦守寒窑的王宝钏还有那个萧漳,过去他还挺好的,怎么现在就成了这个样子,他”
李文雅还想说些什么,却被王珍珍给拦了下来“文雅,你别这么说阿萧,他对我很好的,而且你又不是不知道,医生很忙的,他们又不像是普通人一样有节假日什么的,只要有病人他们就得去上班,你以为他不愿意陪着我吗”
王珍珍喜欢萧漳喜欢的要命,容不得任何人说他一句不好的,就算是自己最好的闺蜜也不能说。
李文雅“”
这个闺蜜是真没救了,这简直就是活脱脱的恋脑啊,她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行了行了,知道你最贤惠了,真是怕了你了,也不知道萧漳到底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把你迷成这个样子,要是早知道你跟他结婚后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当初我一定不会让你嫁给他的,不对,当初我一定不会让你跟他谈恋的。”
李文雅是真的把王珍珍当做自己最好的朋友,在她来,王珍珍有才有貌,就该被人当做小公主一样捧着,别说什么女人结婚之后就得相夫教子,做个贤惠可人的妻子,那都是老思想了,明明有那个条件可以过更好的生活,就是因为那些乱七八糟的顾忌,就让自己的媳妇儿做保姆
可去他的吧。
如果换了其他的人这么糊涂,李文雅早就跟她断了关系了,可是王珍珍是自己从小到大的朋友,李文雅一直想改变她的想法,但是她却冥顽不灵,说什么都不听,她还能怎么办除了潜移默化慢慢改变她之外,她还能做啥
“行了行了,我真是怕了你了,回家是吧我陪你一起回去,咱们这么久没见了,你也不说好好陪陪我,真是的”
说着,李文雅也开始收拾东西,打算跟王珍珍一起回家去。
王珍珍愣了一下,脸上随即带出了浅浅的笑容来,她满眼感激地着李文雅,小声说道“文雅,谢谢你,你真好”
李文雅摆了摆手“少来哄我,我只希望你争气一点儿,把你上学时候的娇气拿出来三分,你的日子都比现在要好过。”
王珍珍乖乖听着,并没有反驳,不过她虽然没说话,但是心里面却并不赞同李文雅的话。
感情的事情本来就是相互的,萧漳上班辛苦,她自然就要多体谅对方一些,至于不像是过去那么娇气,那也是有原因的,她现在已经嫁了人了,是别人的妻子了,哪里还能像是小姑娘一样娇气做人妻子的不就是要学会温柔体贴,学会照顾人,要还像是年轻时候那么娇气,那结婚的意义何在呢
只是这些事情还没结婚的李文雅是不会明白的,加上她的性格使然,王珍珍觉得跟她辩解这些并没有什么意思,倒不如什么都不说的好。
两人很快就收拾好了东西,一起离开了咖啡馆,王珍珍将遮阳伞撑开,李文雅了一眼,灰扑扑的颜色,上面一点儿花纹都没有,着像是把雨伞,而且这种颜色和款式根本就不符合王珍珍的审美,她又没有忍住,开口问道“这该不会又是你那个好老公让你买的遮阳伞吧丑死了,你别告诉我你现在的审美就是这种朴素风。”
王珍珍笑了笑,说道“是阿萧给我买的,他说我现在都结婚了,得学会稳重一些,不能用过去那种花里胡哨的遮阳伞了,他还说那种遮阳伞就是款式好,防晒能力很差的,这是他专门给我挑选的,除了不好之外,倒是没有什么大毛病。”
李文雅“呵呵。”
这两口子还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说起来王珍珍今年好像也不过才二十八岁,但是现在被萧漳给改造的,审美都奔着五六十去了,刚刚王珍珍坐着的时候李文雅还没出来什么不对,现在她站了起来,李文雅才发现王珍珍身上的白色裙子长度都到了脚踝处,而且她脚上穿着的凉鞋也是那种白色护士鞋,而且还是款式最老的那种,这一身搭配不能说丑,但并不是王珍珍的喜好。
李文雅记得王珍珍最喜欢的就是短裙和热裤,过去的时候她的裙子就没有超过膝盖的,因为她觉得自己两条大长腿又白又细,是她身上最好的部位,露出来后会拉长她的身体比例,让自己得更加高挑漂亮。
一个从来都不穿长裙的女人突然穿起了长裙,一个过去鞋跟最低不下三厘米的女竟然穿起了平底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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