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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附近跑了两圈,身上出了些薄汗,不敢再动,慢悠悠地策马在河边溜达。笨笨就在河边的草地上撒欢,一个劲儿地跑来跑去,一会儿又过来抓宝钦的衣服要她陪着玩儿,就跟小狗似的撒着娇,嘴里还发出各种奇怪的声音。
若它长得跟条小狗似的玲珑可爱也就罢了,偏偏这些天吃得多,体型急速变化,很快就褪去了先前的可爱,变得憨厚笨重起来,再配着这样孩子气的动作和声音,怎么看怎么都觉得有种奇异的违和感。
笨笨在附近转了一阵,不爱动了,慢悠悠地踱到宝钦身边,靠着她的腿趴下,眼睛眯缝了几下,睡了。宝钦一手摸着它的小脑袋瓜子,一手托腮,盯着面前的河水发呆……
过了不知多久,脚上的笨笨忽然动了动,宝钦低下头正欲查看,它已经猛地蹦了起来,狠狠地瞪着宝钦身后的林子,嘴里发出“哦呜哦呜——”的声音,眼神十分凶恶。
宝钦微觉不对劲,悄无声息地从靴子里摸出把匕首藏在手中,缓缓站起身,眯起眼睛朝林子里仔细打量。
很快的,那边就有人影慢慢出来,渐渐近了,待看清他的身影,宝钦这才松了一口气,又悄无声息地将匕首藏了回去,高声问道:“是三爷么?”
秦烈应了一声,脚上的步子快了些,三两步地走近了,朝笨笨扫了一眼。小家伙儿连连往后退,躲到宝钦身后,光留个脑袋在外头偷偷地看。明明是个再憨厚不过的体型和长相,老老实实的脸上然也有狡猾的神情。
“你怎么也在这里?”宝钦问。
“我早上去找你,”秦烈一直走到她身边,靠得极近了,这才停下脚步,大大咧咧地在她身边坐下,罢了又拍了拍身边的草地,道:“我们坐下说。”
宝钦想了想,没推辞,从善如流地就在他身边坐了。笨笨见状,乖巧地往她怀里趴。爪子才伸到一半,就被秦烈给接了过去,手一拉,就把它提到了自己面前,强压着塞进了他怀里。
“清雅说你出来骑马了,我琢磨着你怕是来了河边。以前我也老来这里。”秦烈坐在宝钦的左手边,侧过脸来的时候正好对上晨起的阳光,将他俊朗的五官全都毫无保留地呈现在宝钦的面前。
以前宝钦不曾那么仔细地打量过他,只依稀记得他的相貌生得文秀,而今看来,其实他的眉十分浓烈,眉峰挑得很高,斜飞入鬓,眼睛的轮廓却是狭长的,有优美的弧度,黑白极为分明。当他不说话,认认真真地看过来的时候,那目中的神采让人不敢逼视。
宝钦悄悄低下头,不敢再看他的眼睛,微微笑,很气的样子,“三爷找我有事?”话一说出口,她忽然意识到最近好像总是在说这句话:三爷找我有事?三殿下找我有事?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秦烈好像就总是在她身边。
“嗯。”秦烈依旧在看她,目光很直白,完全不收敛任何情绪。“来和你道个别。”
宝钦一惊,猛地抬头,“你要走?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话刚说完,又觉得自己的语气似乎有些太过急切,脸上有些尴尬,挤出僵硬的笑容来,尽量放缓了声音,问:“可是边疆又出了事?”
秦烈的眉梢隐约荡出淡淡的笑意,抿着嘴看她,眼神十分温柔,目光里有一种笃定。“你担心我?”
宝钦侧过脸去,声音愈加地平淡,“那是自然,三爷——”她才长开嘴,左手忽然一暖,秦烈然胆大包天地将她的手握在了掌心,“我很高兴。”他说,目光始终胶着在她的脸上,眼神炙热得让宝钦不敢再动一下。
她很想甩开他的手,但是,宝钦心里有一种强烈的直觉,如果她真甩开了,面前的这个男人,怕是还要做什么更过分的事。
四周半个人都没有,附近只听见潺潺的流水声,笨笨把下巴垫在秦烈的腿上,眨巴着它的小黑眼睛盯着他们两个人看,似乎不大明白他们在做什么。
似乎察觉道宝钦的拘谨,秦烈没有再做什么更亲密的举动,只是依旧握住她的手不放,斜斜地往草地上倒。见宝钦不动,他又轻轻拉了拉她的手。宝钦无奈,只得随着他一同倒下。
两个人靠得近,几乎能听得见彼此的呼吸声。宝钦觉得自己心跳得厉害,仿佛都快要吐出来了。她不是没有跟男人这么亲近过,以前在军中,打胜了仗高兴的时候,还能士兵们抱在一起,可也没这般不自在。
所以说,换上女人的装扮就是奇怪!
“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母亲?”秦烈忽然开口,声音很低,仿佛就在耳边喃语。不等宝钦回答,他就继续往下说了,“你在行宫里头,许是听过她的名字的。她姓刘,早些年的时候,宫里头还总是有人提起她。而今她去世得久了,记得她的人也就少了。”
宝钦当然听说过,据说秦烈的母亲刘贵妃生前极受宠爱,但她对秦帝却始终很淡然,甚至有几年还一直在庵堂里住着,到底什么原因,大伙儿却是莫衷一是。宝钦没想到秦烈忽然会跟她提及此事,一时有些惊讶,同时又好奇,便朝他看过去,等他继续往下说。
“我外祖原本是北边一个小城的城守,家里头生了六个儿子,临了了才得了我母亲一个女儿,自然十分疼爱,那会儿还特特地来京里请了先生回去教她。但我母亲却不爱这些,偏偏爱跟着外祖学些舞刀弄枪的活儿。她生得漂亮,到十五六岁的时候媒人们都快踏破了门槛。外祖舍不得她嫁人,便非要再留她两年,说等满了十八岁才议亲。现在想来,若是那会儿早就定了亲,便不会有后来的事了。”
“昭和三十一年的时候,北边越来越不太平,隔三差五地就要打一场。那会儿京城里派了个参军到县城来,和参军一齐来的,还有年轻人,是参军的外甥。那个年轻人极有才能,尤其擅长排兵布阵。我外祖与他聊过几次,对他大加赞赏,好几回在家里头提及。母亲听得多了,便有些不服,趁着有一日外祖不在,竟去了参军府找那人比试,末了,却是大败而归。但那年轻人却是喜欢上了我母亲,隔了没几日,便上门提亲。”
“外祖虽欣赏那年轻人的才学,却并不愿将母亲远嫁,遂婉拒了他。谁知那年轻人不死心,请了参军终日在外祖耳边游说,外祖却始终不肯应。正当此时,北燕却忽然大兵压境,将县城围了起来。依城里的兵力,十有撑不到援军来救。一旦城破……”秦烈说到此处稍稍顿了顿,眼睛里有哀伤的神色一闪而过,“在外祖的同意下,母亲和那年轻人于阵前成婚,之后共赴城头,联手杀敌,誓言同生共死。”
“那一场仗极为惨烈,守城的士兵们伤亡十有七八,原本以为都要殉国了,最后一刻却等到了援军来救。来救人的是当时太子妃的母舅肖大将军,而直到此事,外祖和母亲才知道,原来那个年轻人,竟是当今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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