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知秋将手伸进口袋,摸到一个硬物,拿出一,是他在教室捡起的耳环。
刚才戏得太起劲,居然忘记还了。
想到这,陆知秋不自觉抬起眼,往远处望去。
哪还有什么妹子的身影。
“哥,你反应也太慢了吧,”易小北吹了声口哨,“人家早跑出去了。”
陆知秋瞥了他一眼,似笑非笑。
易小北立马怂了“哥,陆哥,我知道
错了。”
陆知秋挑眉“错哪了”
“我不该下课抽烟,不该顶撞教导主任,不该骂他乌龟王八蛋,”易小北抹了把自己的寸头,“更不该让你来学校捞我。”
陆知秋不置可否地笑了声,抖手将伞撑开。
他率先一步走进雨幕,丢下一句话“记住你说的,没有下次,我最烦接小孩放学。”
余念淋着雨跑到校门口,大致扫了眼,见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停在马路边。
车里的司机也到了余念,连忙下车替她撑伞
“小姐,您怎么冒雨出来了”老刘拉开车门,护着余念的头,“怎么不给我打个电话,我好进去接您。”
“太麻烦,我自己出来就好。”
余念坐进车里,找了条毛巾擦身,外边雨太大,她整个人都湿透了。
车内打着暖气,余念坐了好一会,才逐渐感受到暖意,她裹着毯子窗外的街景,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小姐,您不会淋感冒了吧”老刘了眼后视镜,担忧道,“我送您去医院”
余念摆摆手“不用,小毛病,回家睡一觉就好。”
老刘没吭声,安静了几秒,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余念察觉到他的不对劲“刘叔,怎么了”
“小姐,先生让您今晚不要回家睡,”老刘叹了口气,“今晚那女人在家,先生让您去老太太家住着。”
那女人指的是杨姝,余守业新娶三个月的新老婆。
而余念的母亲叫常清,已经去世好几年了。
常家几代经商,生意做的很大,大本营开在魔都,常清是常家唯一的后代,是正儿八经的千金大小姐。
常清与余守业初遇时,余守业只是个普通学生,出身工薪家庭,家在魔都只有套二十几平的经济适用房,所幸人长得帅,情商高,在大学是学生会主席,追求他的姑娘能从男寝排到食堂。
常清对余守业一见钟情,带着常家所有的家产,不顾一切嫁给他。
千金配才子,也算一段佳话。
与常清结婚后,余守业得到常家的财力支持,他开始经营属于自己的生意,让父母搬进魔都最好的别墅区,正式步入上流社会。
常清则在婚后半年怀上余念,将所有财产交给余守业打理,甘愿退居幕后,为余守业扮演起贤妻良母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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