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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试图劝阻弗莱德放弃在短时间内打造一支骑兵的念头,可他用我无法拒绝的理由反对:“我们的处境仍然很危险,能在任何方面占一点优势,我们都不能放弃。我们必须要冒一冒风险。”
我们找到了足够多能够骑牲口战斗的士兵临时组成了我们的骑兵队,为了尽可能保证战斗力,警备巡逻队的队员没有他们自己的坐骑分开,卡尔森得到了那匹跛马,而弗莱德占用了前任城主留下的马匹。原本弗莱德想把自己的马换给卡尔森,可他一眼就相中了那匹跛马。我们为红焰保留了最壮实最高大的一头母骡子,据我们观察,这匹骡子的父亲或是母亲有可能是匹血统优秀的良种马,它甚至比大多数马跑的还快,我知道红焰是不会拒绝的。
我只会骑驴,或者说,我算是个骑驴的行家。我的家里有两条专门拉酒桶的驴子,有时我和皮埃尔骑着它们四处转悠。在皮埃尔的冒险梦最炽烈的时候,他拉着我在驴背上练习骑术。虽然我对此毫无兴趣,但时间久了,我也可以在奔驰的驴背上俯身准确无误地捡起别人掉落的铜板——我认为这是细心理财而又讲效率的商人应当学会的重要本领。
我们的新骑兵们多半是牧民出身,他们中不少人骑过马,还有人骑过狂奔的公牛。他们没有用多久就熟悉了自己的新坐骑,虽然还是觉得有些别扭。
……
城门在我们面前缓缓打开,我忽然有些紧张。我厌恶战斗,但我已经不害怕战斗了。几次残酷的战斗经验已经让我有足够的勇气面对一切敌人。不,不是勇气,是麻木,战斗让我麻木,让我能够直面死亡,别人的死亡,又或是自己的死亡。我的紧张来自陌生的战斗方式——我第一次成为一名骑兵,即便骑的是熟悉的驴。
城门完全打开,弗莱德、卡尔森和红焰带领着骑着高大坐骑的士兵们跃出了城门,紧随其后的是八个骑骡的士兵。我抖动着缰绳,带领着不怎么荣耀的驴骑士跟在他们后面。
“我们或许是这世界上最奇特的一支骑兵了。”我想着,轻声对我跨下的“战驴”说了声:“看你的了,伙计。”
我们的出现足以让我们的对手震惊,这种震惊并非是步兵面对骑兵的习惯性的恐惧,而更接近于一种在看一出滑稽闹剧的笑话。以骑兵名动四方的温斯顿军人对于骑兵的出现已经习以为常了,即便乘船而来的他们现在没有自己的骑兵部队。我猜这个时候从城里冲出十万精装铁甲手持长矛的骑士团也不会让他们比看见我们还要惊讶——这也算是骑兵?如果说找几匹高大的骡子作战虽说不堪,但也可以十分辛苦地勉强接受的话,那么驴子的出现代表了什么?即便是在他们的运输队中,这种牲口也是十分希有和罕见的。
敌人小小的迟疑为我们的骑士赢得了冲锋的时间。出忽意料的是,冲在最前面的并非是弗莱德高大油亮的战马,也不是红焰曾经让我们跌碎了眼珠的神骡,而是卡尔森跨下那匹被我亲手从运木头的车辕上解下来跛脚的红马。我们都看不出,它原来是我们的坐骑中最卓越的一匹。
数道寒光闪过,骑士们的长矛狠狠穿透了敌人的胸口,紧接着刀剑出鞘,肉搏战开始了。
对驴子这种新奇战骑的轻视让温斯顿人付出了代价,的确,和战马比较,驴子矮小、丑陋,冲锋时显得缓慢,可它的冲击力仍然不是码头上失去阵列的步兵可以力抗的。在这小范围的战斗中,它更灵活,更好驾御,并且让我们这些生疏的骑手可以以自己熟悉的高度来战斗。超出我们预算的优势是,似乎每个面对着我们的敌人都带着几分古怪的笑容,似乎是眼前滑稽的场面让他们情绪失控,这使他们的抵抗变得虚弱无力。
驴是一种应当被尊重的动物,那些从没和驴打过交道的人并不知道这样一个事实。和马相比,驴更有耐性和韧性,在被激怒之后,驴的愤怒比马更难平息。在古老的寓言中,一头骄傲的驴子愤怒起来甚至敢和老虎正面冲突,这是其他任何牲畜都无法做到的。这个寓言显然并不被我们的敌人所知。
战斗中,我的坐骑忽地高昂起头颅,以英勇过人的姿态发出了与这战场格格不入的节奏:“啊……啊啊……啊……”
这喊叫声振聋发聩,让我面前的一个战士愣了好久,然后他失控地笑了起来,笑得歇斯底里。几乎连腰都挺不直。
他的腰再也挺不直了,我的剑划过他的脖子。
他转了个身,仰面倒在地上,脸上的笑容并没有消失。他是流血而死的,可他似乎死的很幸福。
我把这一切归功于我的驴子,它似乎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可以抵消将死者对死亡的畏惧。
我得出的结论是:驴子真是一种神奇的动物。
“代我的老姐问候你!”骡背上的红焰豪情万丈,随着他手中双刀霍霍地闪烁,一道道血光飚出,带着死者的生命离去。他左……今天是右眼上的眼罩和脸上的疤痕带来了很好的震慑效果,而耳朵上被弗莱德咬出的伤口也同样狰狞。正对他的对手甚至不敢看这个豪勇精灵的面孔,对精灵这一种族的神秘传说使他们相信,这个种族的俊美其实是一种类似幻术的效果,会让人沉浸其中,失去灵魂。简单地说,就是他们认为红焰会勾魂。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没猜错,但红焰不是用他英俊的面庞,而是他明亮的双刀。
“代我的老妈问候你,代我的老爸问候你,代我的姑妈问候你,代我的……”他用敌人的鲜血平息着自己被迫骑在骡背上的尴尬。
“代我爷爷的爸爸问候你,代我爷爷的爷爷问候你,代替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精灵族的长命使红焰有足够的亲友向敌人送上死亡的祝福。他左肩的伤口早已迸裂,鲜血将他那本是红色的皮甲和斗篷染得更红。可他根本不在乎这些,仿佛那剧痛的伤口是长在别人身上一样。
弗莱德和卡尔森在码头上来回驰骋着,他们高超的马术使他们成功地打乱了温斯顿人的阵脚,无法对我们组织起有效的抵抗。红色的跛脚驽马在卡尔森跨下焕发出惊人的神采,即便是与初上战场时相比,它的精神状态也是判若两马。它几乎天生就是为了驰骋在这死人堆中,为自己的主人送上安全和荣耀的。即便是子爵留给弗莱德的那匹白色骏骥的英姿飒爽地飞身跨步,在它面前也变成了拙劣的舞步。它曾经受伤的跛脚并没有降低它奔驰的速度,相反,这几乎让它的速度更快了。它在漫步时委琐瘸拐的样子在飞奔时变成了优雅又雄壮的姿态,令我们敬马爱马的敌人惊呼不已。
“神马!”我能听懂一些他们本地的土语。
我们这支神奇的骑兵队以不可想象的成绩胜利完成了这次狙击的任务,在敌人发起之前就已经彻底搅乱了他们对城墙的第一拨攻势。虽然我们造成的伤亡很有限,但弗莱德、红焰和卡尔森英勇无畏的形象已经深深留在了敌人的脑海中。他们曾见识到了罗迪克的坚韧和罗尔的狠毒,现在他们知道,挡在他们面前的不只有一堵并不高大的城墙,还有起码三个豪迈雄壮不亚于马背民族中最勇敢的勇士的杰出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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