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陈觅言发愣的时候,程杳走了。
他看到她到路边拦住一辆计程车,单薄的身体钻进去,暗红色的计程车很快在视野里消失。
陈觅言紧抿着唇,默默在广场站了近十分钟。
等他回到餐厅,乐菱已经哭完了。她的眼睛还是红的,有些肿,脸上的妆花了,很狼狈。
看到陈觅言,陆菱吸了吸鼻子:“哥,让你看笑话了,真对不住。”
陈觅言揉揉她的头,低声说:“去洗把脸,我们在这吃晚饭。”
乐菱收拾好从洗手间出来,陈觅言已经点好餐。饭吃到中间,陈觅言说:“以后不要再跟那人牵扯。”
乐菱手一顿,然后嗯了一声。
陈觅言犹豫一会,又说:“她不是小三,应该是沈潮想利用她。”
乐菱抬起头,有些惊讶。想了想,似乎明白了,很气愤:“真是个人渣,我瞎了眼才喜欢他。”
陈觅言没有应声,过了几秒钟,缓声问:“沈潮在博美旗下哪个公司实习?”
“就是博美时尚啊,他们不是一个月前搬到你们那个大厦去了?”乐菱闷闷道,说完她想起了什么,“对哦,我忘了你外派半年了。”
“听她那话,沈潮应该留不下了。”
“他活该。”总算找到了一件让人气顺的事。说起这个,乐菱想起程杳那女人。
“哥,你觉得那小三……不,那程总监怎么样?”
陈觅言正低头划牛排,听她这么问,手颤了一下,刀叉碰到一起,发出脆脆的声音,有些刺耳。
“什么怎么样?”他没有抬头,定定看着牛排,眼睛却深了。
乐菱说:“我觉得她是个好人。”
陈觅言愣了下,抬眸望过来,漆黑的眼睛很亮:“我也这么想。”
——
程杳没有回公司,叫司机直接把她送到明庭苑。
明庭苑是程杳的住处,她搬到这里三个月。确切地说,她回到C市三个月。C市并不是程杳的家乡,但她本科是在C大读的,虽然她脑子坏了,记性差了,但对这座生活过四年的城市多少还有一丝熟悉感。
程杳的公寓不大,六十平的一居室,屋子里是灰白色调的,家具不多,看起来空落冷清。
程杳进屋后给助理张月打了个电话,放下电话后就看见外头下起雨,落地窗外灰蒙蒙的一片。她走过去站了一会,然后将窗帘拉上。
这时,有人打电话过来。
程杳接起来,听到俞美樱的声音。
“程杳,你在哪?!”俞美樱的嗓子很大,程杳听得耳朵痛,飞快地将手机拿远。
“在家。”程杳答着。
“卧槽!”俞美樱在电话那头爆起来,“程杳,你丫又放我鸽子!”
程杳皱眉,过了一会说:“我忘了,对不起。”
“你记的便笺呢?”俞美樱叹口气,语中的无奈隔着长长的电话线也能听出来。
程杳拿着电话走到沙发边,从手包里摸出棕色的小本子,翻开看了看,告诉俞美樱:“本子上没有,大概是记漏了。”
说完,她听到电话那头俞美樱又叹了一口气。
“程杳,我给你买的东西你还在吃吗?”俞美樱问。
程杳朝厨房的方向看了一眼,应着:“嗯,在吃。”
俞美樱没话说了,程杳听到她在那边嘟囔,“怎么就没有进步呢……”
程杳不知道说什么。想了想,她觉得还是闭嘴吧。
挂了电话,程杳拿出笔,开始回翻短信和邮箱,大约花了十分钟将明天要做的事一项项记到本子上,然后将本子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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