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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有点小贵啊?”
李队长笑道:“物以稀为贵,宝书这孩子有这门手艺,跟哪能买到啊,再说了,宝书也不指望这个,文工团不是干的好好的吗,要我说,有人找他那就干着,没人找就拉倒。”
话糙理不糙啊,李队长这番话说的极为漂亮,正巧符合了闫宝书的心思,全当做挣个零花钱了。
“既然这样,那我赶明儿问问去,到时候有了消息我再通知你。”
闫宝书应声道:“谢谢干妈。”
闫宝书晚上在李队长家里吃了晚饭,李队长媳妇儿呼了一锅的土豆,用大酱蘸着吃那叫一个香,闫宝书敞开了肚皮吃了将近六个拳头大的土豆,出门时撑的都有点不会走路了,拍拍圆鼓溜丢的肚皮,心情竟然好了那么几分。闫宝书踏着月色回家,由于天气暖和了,他完全可以把外套脱下来穿着毛线衣走在马路上,这个时间段陆向北应该早就抵达辽宁的部队里了吧?他今天都做了什么?现在有没有吃晚饭呢?
闫宝书在陆向北离开时就做了个决定,他准备一周给陆向北去一封信,也就是说,再过四天就是他要寄出第一封信的时间了,他得早早的准备好纸和笔,已经要邮寄所需的一切。
闫宝书溜达似的跟马路上走了近半个多钟头,等到了家门口推开院门时,他发现院子里多出了一辆自行车,他看了两眼后开门进了屋。屋里是香味扑鼻,简直比过年那段时间做起好吃的来还要香,闫宝书努力怒鼻子,带着好奇进了大屋。
火炕上挤满了人,除了老闫家自家人以外,还多出来一个扎着两个大辫子的大姑娘。闫宝书打眼一瞅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感情是老闫家请了王姑娘来吃晚饭啊。闫宝福紧挨着王姑娘坐着,见闫宝书进门连忙笑问道:“这么晚才回来,你嘎哈去了?”
闫宝书微笑道:“去李队长家蹭饭去了。”
金桂琴一听连着啧了好几声,“你这孩子,还真不拿自己个儿当外人了,总去李队长家蹭什么饭。”
闫宝书把外套扔到椅子上,眼中带笑的靠近了桌子,故意往盘子盆子里看了几眼,“哥,这些该不会都是我嫂子从家带来的吧?”
这一声“嫂子”直接让两个人红了脸,闫宝福和王姑娘偷偷交换了个眼神,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眉目传情”了吧。闫宝福心里美滋滋的,但表面上还是要训斥闫宝书两句,“瞎说啥,赶紧拖鞋上炕,再陪哥吃两口。”
一大家子人,不是小孩就是女人,没人能陪着闫宝福喝上两口,所以此时此刻的氛围把闫宝书衬托的尤为重要。闫宝书也不含糊,甩了脚上的棉鞋爬上了炕,盘腿坐下后嗅了嗅,突然皱了皱眉,连忙又下了炕,一脸歉意的说:“天儿有点热了,都忘记换双鞋了。”
金桂琴这才想起来,猛的一拍脑门,“怪我了,都忘记把帮你把鞋找出来了。”
王姑娘知书达理,含笑道:“没关系的,就让宝书上桌吧。”
闫宝福笑道:“先让他洗个脚去。”
闫宝书噘了噘嘴,“俺嫂子都让俺上桌了,你还嫌弃……”闫宝书开着玩笑去外屋地打了盆水,待洗了脚之后重新上了火炕,“哥,我洗干净了,用了好多胰子。”
闫宝福一边笑一边给闫宝书倒了盅酒,“喝吧。”
“谢谢哥。”闫宝书和闫宝福碰了杯,一小盅酒进肚以后,闫宝书觉着整个人都热了起来,“哥,你和俺嫂子的结婚的日子马上就到了,我先前说过要送给俺嫂个礼物,你还记得不?”
闫宝福点头,那边王姑娘万分诧异的看着闫宝书,“宝书,嫂……咳,我咋能收你个孩子的礼物吗。”
闫宝书知道王姑娘害臊了,笑着说:“嫂子,你就别跟我客气了,你就告诉我,你是喜欢围巾啊还是喜欢柜帘啊?”
王姑娘实在不好意思开口,倒是闫宝福颇为了解她的心思,“这冬天都快要过去了,要围巾干啥,就柜帘吧……不等会儿?”闫宝福瞪大了眼睛看着闫宝书,“柜帘这东西卖的可不便宜,你从哪来的钱?”闫宝福摆出算卦的姿态,“你跟文工团才干了几天啊,也没到发工资的日子啊。”
“哎呀哥,到时候你就知道了,问那多干啥,喝酒。”
闫宝福以前都是跟闫永贵一起喝酒的,自打父亲去世之后他再没像今天这样喝的如此痛快,推杯换盏的结果就是双腿发软舌头发麻,看人都是带重影的。王姑娘似乎也不担心晚上没有人送她回家,事实上她跟家里人一早就说好了的,过了十一点王姑娘的弟弟会来接她。
闫宝书这一晚又没少喝,临睡觉之前他还和闫宝福开着玩笑说:“哥,往后可别再叫我喝酒了,在外头喝那叫应酬,在家里喝那就是酒鬼了。”
闫宝福躺在一旁咯咯咯的傻笑,“嗯,宝书,哥问你啊,你觉着你嫂子咋样?”
闫宝书笑着翻了个身,“哥,我叫王姑娘嫂子你好像很乐意听吗。”
“那是当然了,早晚都是我媳妇儿。”
“德行吧”闫宝书转过身背对着闫宝福,“我要困死了,睡觉了。”
夜里下了一场雨,天亮时就停了,闫宝书穿戴整齐吃了早饭后出门准备去文工团上班,走在路上到处都是混合了泥土的特有的味道,闫宝书感受着这个时候空气的清新,心情非常愉悦的同时还哼起了小曲儿,可就在他走进厂矿大院大门的那一刹那,他发现了今天来到厂子里的人都有些与众不同,也就是说他们都成群结队的围在二采区门口说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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