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计上心头,用力朝宋航撞了过去,低喊:“队长!凌诩来了!”
宋航果然上钩,但身体的本能反应还是让他稳稳躲开了杨一帆抢球的动作,他的视线在观众席快速搜寻着,凌诩抬高手臂,白衬衫从裤腰里滑出了一些,露出一截光滑的腰线。
“唉!”杨一帆正气馁没诈成功,却见宋航信手将球一丢,头比身体先走出二里地,冲观众席去了。
队员们还维持着拦球的姿势,被宋航随意地一扔球震得原地僵住,无能狂怒:“不是!你这也太侮辱人了!”篮球在地上滚啊滚,没人想到得去地上接它。
宋航三步并一步跳到凌诩面前,伸手揉乱他的头发以作报复,恶狠狠道:“这么久不跟我联系,偷情去了吗?混蛋。”
凌诩抓住他的手拉下来,也不生气,眼里满是笑意,人多眼杂,他没说什么,拽着宋航去了卫生间。
“我,”他把宋航压在门板上,难忍激动地说,“我保研了。”
宋航一惊,赶忙接过他手机一看:“真的?!”
“如假包换。”凌诩松了口气,轻松一笑,“好了,现在我有时间把歌写完了。”
宋航由衷祝贺:“恭喜。”
“谢谢。”为了这一天,他努力了太久,忽略了宋航,是他不对。
“晚上和我去约会,好吗宋哥?”
宋航故作矜持,沉吟道:“这个嘛,我得看看我的排期。”
“多久我都等得起。”凌诩背着手笑。
《告白》的终章,是恋爱进行时,是两人为将来竭尽全力,携手同行。
那天晚上,凌诩调试好宋任远送他的那把吉他,在空无一人的公园角落,出于肌肉记忆地拨出第一段曲子,而后越来越熟练,每一个音符都早早刻在了他的指尖之上。
给宋航的《告白》始于这个热情洋溢的夏日,期间经历了多少挫折他都一一记得,明明没多久,却恍如隔世,他想起宋航对他说,喜欢他弹吉他、喜欢他唱歌、喜欢他。
他们的缘分,始于一把吉他,他的恋人,强行将他们之间的纽带接了回来。
《告白》只是凌诩的随心之作,没有精雕细琢过,算不得上乘,粗糙又稚嫩,但这首曲子囊括了他从青涩到坚定的一整个过程,比任何成熟的歌曲都要有意义。
要是把这首歌拿给他妈妈看,一定会被大骂对艺术不尊重,所以他不打算给妈妈看,就让《告白》保留它最原始的模样,就祝他和宋航不忘初心,永不分离。
那天晚上,夜风很凉,月亮很亮,把地上的人儿都照得亮堂堂的,宋航双手撑着公园长椅,放松地仰望着澄明夜空,甜蜜婉转的吉他曲由一双漂亮白皙的大手弹出,在他耳边轻轻回响。
低沉悦耳的哼唱在他青春的回忆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侧目看去,帅气的吉他手神情温柔,眼皮微垂,嘴唇一张一合,风卷起他的头发,像是漫画里走出来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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