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小小年纪一脸沉思,认认真真地说“可是父亲只喜欢最好的东西。”
这是没错,陆娇娇在秦王宫几年对这点了解透透的,秦王奢靡排场。
她曾偷偷猜测是不是秦王年幼颠簸那段朝不保夕的日子生活水平太低让他产生了心理阴影,所以才这样。
不过更可能的是他这人本来就这些,人美物无疑是人之常情,只不过是他能够得到那些东西而已。
至于连扶苏这小丁都知道,陆娇娇笑了笑,觉得有点意思。
扶苏还在冥思苦想,陆娇娇说“他会喜欢的。”
祖母的法肯定是没有错的,但是父亲为什么会喜欢这样的纸
走到马车边,陆娇娇把扶苏抱上车,和站在车辕上的小孩子对视,食指点了点对方柔软的眉心,“有什么想知道的直接问祖母。”
陆娇娇跟着上车,她背靠软垫,扶苏挨着她坐下。
他先问个更好奇的问题“祖母为什么喜欢彭顺”
陆娇娇的头轻轻靠在软枕上,笑着说“彭顺这个人上去一定不怎么招人喜欢,笨笨的,长得也普通。上去是不如宫里那些漂亮机灵鬼。”
扶苏点点头,他还小,总是喜欢漂亮的人,陪玩的侍女是他所有的侍女中最漂亮的机灵的一个。
“彭顺是咸阳本地人,家境不算好,他父亲常常和人下矿,母亲在工坊帮人做厨娘,家里三个兄弟,从小给人做跑腿,长大了就出去卖力气。木工、染布、砖瓦坊、炼铜坊都干过,你他今年才三十七岁,可是从十四五岁就没歇过力气,到现在都二十三年了。”
听起来彭顺是个很普通的人,只是三十七和二十三这两个数字也太近了,近的让人觉得有些可怕。
扶苏认认真真地听。
陆娇娇继续说“他是个干活不惜力气的人,不止是体力,也包括心力,在这个人身上不到一丁点好逸恶劳的恶质,而且交代他的事情都能做好,不会怀疑,不会摇摆。这两点都是很重要的。”
“扶苏也开始认字了吧。”
扶苏点点头。
“你这个年纪学习是很快的。”
“我曾要求手下的管事们学习识字,这些人大多三十岁左右,都过了最好的学习时候。大部分人依赖的是人成长就能获取的东西健全的身体,他们的手脚、体力,去获得生存所需要的物资。其实世上很多人都是这样,光是健康长大就已经让他们拼尽全力了。”
“彭顺是学习最快的人,他会木工,便将要学的所有字刻在木珠子上,穿成链子戴在手上,就在干活的间隙学习认字。那几个月,经常组织考试,有许多管事因为不识字被换掉,彭顺不仅能识字,还和一些学生借旧学习。”
年幼的扶苏,听着这些也渐渐感到起来普普通通的彭顺似乎有些了不起,同时他也感受到了一种陌生的残忍,很细微的一种情绪,在他还没有真正体会清楚就从心间溜走了。
陆娇娇着这个孩子认真又茫然的表情,说道“大多数人一生不过四五十,三十多岁已经不是最好的学习时候了,像彭顺一样肯刻苦又聪明的人是少数。人就像小动物一样,幼年学习捕猎,成年之后依靠捕猎生存。祖母希望,孩子们小时候都能多认几个字,多几本。”
她拍拍身边装了灰色薄纸的箱子,说道“这种纸造价便宜,印出来的也能卖的便宜些。”
扶苏的视线落在那只单薄朴素的木盒,他记起了刚刚阳光下那张薄薄的纸,感到了陌生的重量,并不沉重,反而像从他内心深处缓慢生长出来的力量。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我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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