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寒冷地区,像北欧、俄罗斯,饮食极其简单。
几个土豆、几块肉就是一顿饭。
寒冷地区的人们,第一需求不是吃得多好,而是有得吃,而且能存储。
我大腐帝国气候呢,不算特别冷,因为能享受到北大西洋的暖流加持。
1oo6年,诺曼征服大腐帝国之前,腐国更像是一片蛮荒孤岛,落后欧陆好几个时代,小麦都没有广泛种植。
1o86年,整个腐国人口只有5o万,腐国除了粮食,水产品以及一些畜牧业,没什么可吃的了。
大清曾言“大清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就是不需要跟外国有贸易往来。
虽然我们都知道,后来大清就被扬了,致使列强无不怀念我大清,最后他们就变成了大清。
腐国则恰好相反,特别需要对外贸易。
16世纪7o年代,英格兰人就去纽芬兰找鳕鱼。几十吨,几十吨地往腐国运。又从欧洲大陆进口水果和葡萄酒,在爱尔兰开始做牲畜贸易,利用东印度公司的西班牙大帆船开始进口胡椒和香料。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这让腐国人养成一个习惯,到一个地方啊,先就是要问,你这儿小麦有没有,牛肉有没有,蔗糖有没有?帝国的根基,也是他们最擅长做的事情,就是他们的海外种植园思维。腐国人占据一块地方,让这块地方做原材料的供应地运回英国,然后做成制成品再销售出去。这就是腐国人的主动定位,他们把自己定位成一个制造者,一个贸易者,而不是一个厨子。
他们看待食物的立场就是与其他国家不一样。食物的贸易属性大于了食物的本身。
这种贸易的高潮就是18世纪腐国打翻高卢雄鸡,统治了海洋,后来统治了全球。
到了十九世纪腐国又开启了工业革命,建立了现代文明。
按说最先富起来的人应该是最讲究吃的,要先满足自己的口福之欲,大鱼大肉,山珍海味。比如商纣王不就率先搞起了酒池肉林。
怎么好像腐国人就没有做这件事情了?
其实腐国人在当时是全球吃的最好的一个地方。上层社会19世纪后期,可以吃着安格斯牛肉搭配鹰酱和欧洲等地的粮食、三哥的香料、非洲的咖啡和可可、大土地和锡兰的茶叶,共同组成一顿美美的晚餐。
这里说的晚餐叫做dner,比较隆重,最少十二三道菜,男性要穿晚礼服(hitetie)。从晚上吃到深夜,吃喝跳舞、抽雪茄、吹牛、就像英剧《唐顿庄园》里那样。
下午茶,精致、讲究、规矩多,夫人们聚在一起,一边喝茶,一边吃着布丁、甜点、奶油。不过当时全腐国有资格享受高级下午茶和dner的人是极少数,大部分还是贵族。
那普通人吃的是什么呢?面包、黄油、土豆、豌豆粥及茶等等。甚至,还可以有啤酒喝。虽然在形式和内容上都不如dner精致,但是全球横向比较,一顿饭里面有碳水、有蛋白质、有糖还能喝上啤酒,算得上豪华配置。
尤其是糖,那个时代糖在全世界可都是奢侈品。腐国人却率先实现了吃糖的自由。糖可是腐国贸易皇冠上的明珠。
从16世纪开始,欧罗巴人就亲自跑到非洲,“邀请”非洲“农民”前往加勒比地区,在欧洲人的亲切照料下,非洲“农民”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之中,在极高的死亡率下榨出蔗糖,再由欧罗巴人亲自把蔗糖运回欧罗巴,主要是运回腐国。
1775年腐国进口的商品中,一半是食品,其中最多的就是糖。当时腐国人吃糖奢侈到了什么地步呢?他们喝茶要放很多很多的糖,或者说喝糖要放一点点茶。
186o年的普通人家,全家一周要喝掉o5磅茶叶但是要配4磅糖,折合三斤多。一周一家能用这么多糖,大土地人敢这么吃糖也不过是近2o来年的事儿,而腐国人一百多年前就敢这么放手吃了。腐国人无论再穷都要喝茶,哪怕是贫困户,每年茶糖的开销都占总收入的1o,甚至不惜为了糖挤占了肉蛋奶的空间。
茶、糖都是当时腐国最大宗的厨艺品,不仅可以提神醒脑,补充体力,充当功能饮料,而且还能够抑制食欲,成为一种精神慰藉。
那这样富足的腐国人,为什么成为了美食的荒漠呢?
注1:天妇罗是葡萄牙人在大斋期(lent,天主教节日,指复活节六个半星期以前)吃的,大斋期禁吃肉,葡萄牙人就吃鱼代替肉。拉丁文“adteporaadrasiae”就是“守大斋期”的意思。由葡萄牙传教士于16世纪传入泥轰,后来于泥轰流行。随着油脂品种的增加,油炸技术不断更新,天妇罗系列食品已成为泥轰料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已是最能为世界各国一般人接受的泥轰食品。泥轰有许多经营天妇罗的专卖店。
注2:「金麸罗」指的是面衣蛋黄比例高、油炸后成金黄色,「银麸罗」则是用蛋清油炸成偏白色,不同于关西用菜籽油炸的传统,江户地区则用醇香的芝麻油来炸。
喜欢胜利的美食请大家收藏:()胜利的美食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宝可梦:从放牛娃开始的旅行 人性即见如来 重生后的我,只想跑路 某型月的不太正常的救世主 神元戒 做什么任务,我老婆不香吗? 恶毒太后被亲儿子捅死之后重生了 变形金刚领袖之证:很脆,但难杀 四合院:大力出奇迹 每天都讲个故事 四猎图 海贼王之天龙人的荣耀 斩神:我都成仙了,你说神来了? 快穿:此生固短,无你何欢 换亲让我嫁纨绔,我嫁他爹当主母 离谱!各路英雄都说吾师有疾 斗罗之元素成神 被合金吕布捅死的我穿越星魂将 斩神:开局复制禁墟,神明全懵了 穿成怂包长女,全家都得听我的!
平凡了几十年的程佳终于不平凡了一回,她,重生了重生成了一个胎儿远离城市,远离现代化,生活在七十年代的小渔村,程佳佳的日子不要太逍遥遛狗斗鸡,上山下水,还有个妹控的小哥哥保驾护航,再来个憨厚老实...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女皇陛下,知道你为什么谋朝篡位失败么因为你没有男宠啊风华朕真是信了你的邪病娇弟弟乖巧可人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姐姐。腹黑反派邪魅一笑我的王妃,我要霸占你的美。冰山师尊清冷矜贵...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
前世,她另有所爱只顾着躲他,不惜顶着私奔的恶名离开他,直到被她爱的人亲手推入火海。今生,她惩治渣男,手撕白莲,步步为营,毕生的目标只是牢牢抓住他。顾长卿我媳妇温柔娴淑,我们家我说了算。众属下悄咪咪提醒搓衣板了解一下。许甜我听说咱家你说了算?顾长卿老婆说话的时候,我闭嘴。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甜妻在八零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前世,宋粲然被老公闺蜜活活剜心,才明白自己是蠢死的。重生一世,她要提升智商,好好学习。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诚不我欺也。她手捧小金人,脚踹小白花,风生水起,渣渣什么的滚粗,别妨碍本学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