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弃儿,意思是没人要的孩子,没有姓氏,过了今年满七岁,跟著老乞丐群从南方来的,我能吃苦干事,什麽事情都做。」他大声报出自己的名字,似乎一点也不畏生,他知道如果这个厉害的大爷不收他当小厮,他就完了,他看过其他被剁去手脚的人,没有活著过的。
「南方?走了多久?」摸摸头,司澄远越看越觉得这孩子对他眼。
「七个月又三天。」他先前死抓不放,此时却害羞的缩了起来。
没人摸过他头,头发很脏,有虱子。
「走这麽久累吗?」
「不走就会死,我还活著,所以不累。」挺起单薄的胸膛,童稚的言语竟比某些大人还成熟。司澄远眼里闪过一丝赞赏,顿时有了决定。
「我要了你,你就不是没人要的孩子,弃儿这名字太难听,要换一个。」他停下思索片刻,遂道:「你的新名字,就叫”律”,司律,从今以後就是我司澄远的儿子。」
掌握呆了,伙计呆了,茶客人也呆了,此人竟是名满天下的沙相大元帅,他们刚才还打骂的小子,转眼就成了沙相之子,这下梁子结大了。
(65)
御昂非听见脚步声,心下觉得奇怪,天色还早,怎麽这麽快就回来了。他步出中庭迎接,却看小远牵著一个小男孩,低头跟他讲话。
「我回头还有事忙,先交给你了。」匆匆把人塞来,又匆匆走人。御昂非倒也没说什麽,只是温柔的目送他离去,才把注意力转在小男孩身上。
黏腻纠结的头发,像从猪馊里捞出来身体,完全称不上衣服的烂布挂在肩上,露出三分之一脚掌的破鞋,不过倒是有双如星辰般闪耀的黑眸,那韵采有几分神似小远,让御昂非一看就喜欢。
「小东西,我们有很多事可以谈,但你应该先洗个澡。」御昂非伸手,小男孩有些不确定,但在对方鼓励的眼神下,怯怜怜的将肮脏的小黑手放进大手中,温热的体温一下子传遍了全身,男孩吸吸鼻子,随高大的男人进入室内。
「你叫什麽名字?」御昂非刷洗小身体上的污垢,一边问道。
「司律。」他的新名字。
「小远替你取的?」出门一趟,回来就多了个儿子。
「嗯,远爹爹取的。」男孩有些害羞的说出那二个字。
「什麽意涵知道吗?」
男孩摇头。
「夫律者,所以立钧出度,而钧者有五,则权衡规矩准绳咸备。律就是准则,人间万事以律衡量,不同者归於一,如此社会才有秩序,小远为你取名『律』,乃期望你堂堂正正、不偏不倚。加上姓氏,谐音『思虑』,是在提醒你凡是三思後行,莫要急躁之意。」
「是很伟大的意思麽。」他偏著小脑袋努力理解,也只能蹦出这种浅显词汇。
「嗯。」御昂非笑意直达眼底。
把他从乌黑的水里抱出,男孩面貌终於看得清了,五官玲珑剔透,是个漂亮孩子,但却有一双很特别的浓密眉毛,让他看来不若精致娃娃般秀美软弱,反倒有股杂草般顽强而旺盛的韧性。
「大哥哥你是谁?」小脑袋转了一圈,才想到这个问题。
「我是你远爹爹的丈夫,所以你要叫我御爹爹。」他不介意卑鄙的教导小孩”正确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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